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26日讯(记者 李丹)26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日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印发了《四川省文化旅游产业优秀龙头企业评选办法(试行)》,这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进全省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
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是我省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部署,推动四川加快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推进四川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文化旅游产业优秀龙头企业评选活动,通过评选一批优秀龙头企业,有效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通过龙头企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理念,大力培育新产品、新业态,积极推进文化旅游与科技、体育、康养、工业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同时,通过发挥龙头企业在文化旅游产业协作引领、示范创新、知识输出和营销推广等方面的核心作用,带动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朝规模化、专业化、高端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领域市场主体活力,推进文化旅游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全省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
文化旅游产业优秀龙头企业评选范围及总体原则是什么?据悉,评选范围主要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和《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中对文化旅游企业的定义,其中文化核心领域包括6个大类、25个中类,文化相关领域包括3个大类,18个中类;旅游业包括7个大类、21个中类,旅游相关产业包括2个大类、6个中类。文化旅游产业优秀龙头企业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选。
文化旅游产业优秀龙头企业的申报条件有哪些?据了解,申报条件包括5个方面。一是企业资质,企业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在四川省行政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属于文化和旅游行业的文化企业和旅游企业。二是企业规模,文化和旅游核心领域行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过5000万元、净利润过500万元;文化和旅游相关领域行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或资产规模过5亿元、净利润过5000万元。三是经济效益,企业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资产负债状况合理。四是社会效益,企业内容生产导向和经营方向正确,社会反映良好。五是企业信用,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无违法经营和违法占用自然资源行为,产品符合国际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近3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文化旅游产业优秀龙头企业的评选程序是什么?据悉,申报企业向所在地的市(州)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州)负责严格审核,以市(州)人民政府名义推荐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属国有文化和旅游企业直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评选程序按照“申报―评审―公示―命名和授牌”的方式进行。四川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审,遴选拟命名的文化和旅游优秀龙头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领导小组审定后,认定为“四川省文化旅游产业优秀龙头企业”,并命名和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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