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大街上,你看到一家以为是肯德基、麦当劳的快餐店,仔细一看才发现是名字相似的食品店,他们之间或许只有一字之差,卖的是品种口味差不多的食品,甚至连店里的装饰也大同小异。这些细微的差别,有时会轻易蒙骗你的双眼。
类似的经历,相信不少人曾遇到过。事实上,随着这几年中国经济的腾飞,越来越多的企业更加重视品牌效应和品牌保护,创新品牌也成了主流。不过,依然存在一些侵权乱象。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药业集团董事长耿福能今年的履职,就关注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品牌这一“软实力”领域。他认为,保护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保护形象符号,更应该保护围绕着商标和品牌的整个生态链。
“保护知识产权生态链”这一观点被提出来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热议,有分析人士认为,这个观点对于保护知识产权具有重要意义。
高速增长的专利数与亟需改善的生态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60.2万件,同比增长18.1%,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1.5件;中国首次进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前20强;中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12.4%。
另一面,随着社会大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以及国家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也越来越多。行业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共立案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5.82万件,仅2017年国家商标局制止恶意注册的商标侵权案件就有5734件,占异议成立案件的28.41%。
这些数据,耿福能几乎烂熟于心。这些年他一直专注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曾获得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的荣誉。
耿福能认为,商标首先是一种符号,其初始功能为表现产品出处,代表商品声誉。而随着商标的市场使用,经营者在商标上的投资逐步增加,商标开始成为一种独立的财产、交易对象,而且其价值会远远大于商品本身的价值。经过市场竞争的洗礼,商标已经成为企业无形的资产,它的重要性更是与日俱增。驰名商标享有较高的信誉和价值,是一种无形的巨大财富,所以,它非常容易遭受侵害。有个别企业和个人利用现有驰名商标的品牌价值,“搭便车”故意复制、模仿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牟取暴利;或有不法分子利用政策漏洞,抢注商标,甚至将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这是严重侵吞别人企业资产的行为。
当今世界,发达国家20%的强势品牌依旧占据80%的市场份额。耿福能认为,在经济领域,商标品牌就是企业的金山银山。目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呼唤更多自主商标品牌。
首次提出“保护知识产权生态链”
不久前,北京石景山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开庭审理法国依云矿泉水有限公司起诉国内两款产品的生产企业及其销售商擅自使用与依云矿泉水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相近的包装、装潢纠纷案件。法院判决被起诉的蒲公英公司所属公司十日内向依云道歉,并赔偿43万余元。理由是:蒲公英公司不可能不知晓依云矿泉水的装潢及其知名度,却仍然生产相同或近似商品,其借助他人知名商品声誉而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的意图明显。
众所周知,依云是来自法国的山泉矿泉水,水源地在法国某小镇,背靠阿尔卑斯山,紧靠着莱芒湖,周边没有任何污染源,是静静流淌了15年的纯天然矿泉水。因为它品牌价值高,是各路商家竞相模仿的对象。
“依云这个品牌的建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完善的保护知识产权生态链。”为此,耿福能还曾做过深入调研,他发现围绕“依云”这一品牌,整个保护知识产权的生态做得相当完善。“其他商家不仅不能模仿人家的外观,甚至当地政府在水源地附近方圆多少公里内都不允许其他企业开采取水,更不能建立有污染的工厂。”
耿福能说,这就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上下游,保护其整个生态链。“如果保护产权仅仅是保护一个标识,一个符号,那么有不良动机的商家可以轻而易举,稍微改一个字、修改一个图形,就可以成为自己的商标,这明显会对辛辛苦苦创立品牌的企业不公平,也会打击他们的信心。知识产权和商标的背后其实是科技、创新、投资、企业诚信和匠心、企业服务和人品的积累,是代表一个人、一个群体的智慧和创造的财富。“保护知识产权,就应该保护知识产权全生态链,这样才有可能形成知名品牌。”
将“傍名牌”等侵权行为列为打击重点
事实上,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耿福能这几年的履职重点也放在了对商标保护、品牌保护的调研工作上。即将赴京参加今年“全国两会”的他,准备了十多份相关的建议,从多个方面、多维度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建议。
耿福能认为,进一步加强品牌保护工作可以从三方面入手:
一是建议国家建立政策机制,做好品牌商标防御性注册工作,保障品牌商标成为激励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树立商业信誉的“压舱石”;相关职能部门还应建立商标案件纠错机制,对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商标核准的,应撤销注册,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商标专用权威,营造品牌生态环境。
二是加大打击商标侵权工作力度。刑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仅仅局限于同种和同类别产品的保护,对打击处理‘傍名牌’行为存在一定缺陷。因此,应将“傍名牌”“搭便车”商标侵权行为列入每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重点工作内容,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以及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国家出台品牌建设保护措施。针对众多企业品牌保护意识不强、维权能力不足等问题,建议国家出台品牌建设实施细则,助力企业品牌保护。可充分发挥各个行业商协会的作用,探索一套公允的品牌评价指数体系,由第三方机构来做一些公允的评价,彰显品牌的力量。
“从一定意义上说,经济高质量发展就是品牌发展。国家或地方经济要高质量发展,就必须加大知识产权生态链和品牌的保护。”耿福能说。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李秀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