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自贡3月6日讯 (崔青 记者 徐昭磊)3月6日,省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服务大局8大典型案例,自贡市荣县法院办结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县支行申请执行自贡市某制造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为唯一执行案例成功入围。
据荣县法院副院长吴鸿鑫介绍,本案中,荣县法院创新执行模式,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充分借助政府的资源优势和招商引资平台,将企业资产依法处置与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扶持有机结合,既为保障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维护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也为类案依法处理提供了经验。
案情回放
2015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县支行与自贡市某钢制造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法判决制造公司偿还农行荣县支行的借款本金20217236.04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制造公司未能履行判决义务,农行荣县支行向荣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荣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对被执行人制造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发现该企业经营困难,无流动资金组织生产经营,拖欠职工工资200余万元,企业资产全部抵押贷款,已不足以清偿债务,但该企业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如果采取简单拍卖资产方式或“执转破”,不仅职工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拍卖资产也存在无法正常交付等风险。为实现资产优化处置,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法院主动向当地党委汇报,争取对涉案企业资产处置给予政策支持,并建议将企业资产处置与政府招商引资扶持政策相结合,组织社保部门、社保经办机构与企业共同清理确认企业职工工资等职工债权。
裁判结果
2016年4月22日,荣县人民法院制作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制造公司的全部房屋、土地使用权和机器设备。拍卖中,法院依法披露相关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政策,及买受方应当按照招商引资政策承担加大企业投入、职工权益维护等义务。2017年4月12日,被执行人制造公司的整体资产(含土地、房屋和机器设备)以1480万元拍卖成交。拍卖成交后,拍卖财产顺利交付给了买受方,买受方妥善解决原企业所欠职工工资问题,并优先招录原企业职工200余名。同时,买受方与政府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作为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享受政府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
以案说法
据本案的承办法官,荣县法院副院长吴鸿鑫介绍,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的不断深入,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或者关停,金融债权不能清偿,工资等职工债权不能实现,涉企业执行案件大量增加,企业资产一般设置了担保物权,处置后职工债权难以实现。部分企业资不抵债可进入破产程序,依法破产清算,但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简单进入“执转破”程序,容易造成金融风险和稳定压力,如进行破产重整,又有耗时长,重整费用高的弊端。
吴鸿鑫表示,在本案中,借助政府招商引资平台,将企业资产依法处置与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有机结合,加强与银行、企业、职工的沟通,制定企业资产处置方案、职工债权化解和再就业方案,一揽子妥善处置企业资产、职工工资及再就业等问题,妥善执结了本案。记者从荣县法院获悉,买受方接手企业后,截至2018年底,已实际投入4000万元,基本完成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升级改造,实现工业产值2000余万元,解缴税款100余万元。
据悉,为实现该案经验的可复制性,荣县法院还与当地投资促进局联合出台《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企业资产与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扶持工作衔接的实施办法》,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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