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文强 文/图)3月6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关于提请审议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优化住房公积金缓缴降比政策的请示》审议事项,已经管委会书面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按照调整民营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的政策规定,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企业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并签字确认,可在1%―4%范围内向登记缴存所在公积金中心(分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经审批通过后执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期间每次不得超过两年,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一年。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分中心)应现场调查了解单位经营情况、职工知晓情况,核实单位缓缴决议公示等情况。经批准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按规定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或恢复到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成都民企经营困难可申请公积金缓缴降比的政策。1月底开始,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业务部门就在宣传这一政策,并于2月21日在公积金中心官网发布了政策内容和相关申报资料要求。”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据公积金中心相关业务部门的统计,目前已经收到了几家民营企业的申请,相关情况还在进一步核实之中。
“成都公积金中心推行这一政策,对于我们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来说,如果能获得单位职工的支持,短期内减负效果应该比较明显。”一家民企负责人说,目前这个政策在企业内部执行起来比较困难。表面看,这个政策能给企业减负,但会让企业员工的利益短期受损,因此多数员工的意见难以统一,企业内部达不成共识,政策也就无法及时落地。希望相关部门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的同时,给政策落实提供一个有“弹性”的执行细则,让更多的困难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又不影响职工的利益。
“这个政策短期内看似会使职工的利益受损,但从长远来看,受益最大的还是企业职工。”坊间人士认为,“锅里有了,碗里才有。”如果企业职工能够齐心协力让单位渡过难关,企业发展起来了,员工才会更受益。况且这一政策只是短期内“缓缴降比”,希望企业在申报资料的同时,加大对员工的解释力度,尽快达成共识共渡难关,以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