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章洁 记者 文铭权)“巡察组人员是否弄虚作假?是否态度冷横……”近日,在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举行的“后评估”测评会上,被巡察单位被邀请为评议嘉宾,请他们从巡察方式、队伍纪律和工作作风等6个方面,反向对巡察组进驻单位期间纪律作风情况“挑刺”,并以不记名方式在《区委巡察组进驻巡察期间工作纪律测评表》上列举的6大问题栏目内逐项填写,给巡察组表现“打分”。
这是彭山区委第六轮巡察完成进驻后,到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后评估”的一个片断。
去年以来,彭山区探索建立“巡察后评估”制度,即在巡察进驻结束后增添“巡察后评估”环节,破解“谁来监督监督者”问题。同时出台彭山区委巡察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和区委巡察组巡察工作激励绩效考核细则,对巡察任务完成质量、巡察工作规范、巡察组日常管理、后评估测评等四个方面,分别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组长、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截至目前,该区第六轮14个被巡察单位已全部完成对巡察组的测评打分,巡察工作纪律作风满意度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