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党的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党的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党建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党的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大力推进民营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切实加强党支部、党务工作者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通过3年集中攻坚,到2021年实现应建未建党组织的民营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在民营企业从业的党员全部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抓实民营企业党组织基本教育、基本建设、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党建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拓宽民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实质作用的途径,提高党建工作引领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效,党组织的组织力不断增强。
二、突出强化民营企业党组织政治功能
(三)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组织民营企业党组织及党员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保证正确发展方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结合民营企业实际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出资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四)强化教育培训引导。把民营企业各类人才纳入各级干部人才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并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开展经济政策、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经营管理、党的建设等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参观党性教育基地等方式,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特别是年轻一代的教育培养,引导他们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民营企业党组织要配合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党员、职工增强理想信念和坚定发展信心。
(五)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拓宽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的联系服务渠道,建立领导干部联系行业协会商会制度,探索民营企业评议政府有关部门工作制度。健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度,细化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把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内容,加强对重商、尊商、亲商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健全政治激励约束机制。各级党委重要会议和活动可邀请民营企业党组织书记或出资人代表列席,与民营企业发展相关的重大决策和文件采取适当方式征求民营企业家代表意见。严格落实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制度,按规定开展评比表扬先进活动,激励民营企业出资人支持党建工作。健全民营企业出资人评先选优和政治安排事先征求企业党组织及当地党委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和工会组织意见的制度。
三、扩大民营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
(七)持续提高党组织覆盖率。以县(市、区)和省级以上园区为单位,每年开展民营企业及党建工作情况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持续开展集中组建党组织攻坚行动,推动党组织应建必建动态“清零”,采取单建、联建、挂靠等方式把每名党员纳入组织管理。企业规模较大的,要推动党组织向分支机构、主要部门和项目团队等延伸。联合党组织覆盖企业过多的,要因地制宜合理划小组建单元,符合单独组建条件的要及时单独组建,不断提升党组织覆盖质量。
(八)突出抓好园区党组织覆盖。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园区党工委,按规定设立党群工作部和综合(企业)党委,有条件的可设立党建工作指导站。坚持源头介入,对新入园、新设立的企业,要同步采集党员信息,同步谋划推动具备条件的单独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条件的可把党员统筹纳入园区综合(企业)党委下属党支部管理。对园区外分散在城乡基层的民营企业,由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负责兜底覆盖,企业较多的可设立综合党委统一管理。对社会影响大、党员数量多的民营企业党组织,可由县级以上党委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直接联系或管理。
(九)创新优化基层组织设置。推行龙头企业带动设置党组织方式,支持把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供应链、物流链上,优化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党组织设置。推行依托枢纽型组织设置党组织方式,鼓励商务楼宇、商圈市场、众创空间、特色小镇等设立区域性或综合性党组织,统一管理区域内从业党员。推行以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商会为纽带建立行业党委等做法,归口管理相关党组织和党员。推行按“业缘”“趣缘”“网缘”等联建方式,探索组建功能性党组织。
(十)全覆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拓宽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渠道,做到重点企业重点指导、初创企业有人联系、难点区域包干负责。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从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业务干部、退休或不担任现职党员干部中择优选派,有条件的地方可面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高校毕业生、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等,公开选聘全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明确党建工作指导员职责,重点做好指导企业党员发展、组建党组织和开展活动,以及收集反映企业诉求、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困难等工作。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管理,完善激励考核办法。
(十一)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实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专项计划,做好从产业工人、农民工和企业出资人、管理人员、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壮大民营企业党员队伍。实行双向培养,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严把发展党员政治关,落实政治审查制度,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健全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预备党员接续考察工作机制,推动其身份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证明可在全省范围内相互衔接。
四、提高民营企业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质量
(十二)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党支部主体作用,按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保障有力、作用突出的要求,推进民营企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每个党支部都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灵活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支部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创新活动方式,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结对共建活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增强党支部活动的开放性、灵活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
(十三)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民营企业党组织书记一般从企业内部选举产生,倡导由中高层管理人员中党性强、有威信、肯奉献、热心党务工作的党员担任;企业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统筹选派或推荐人选。企业规模大、党员数量多、主要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应配备专职副书记。提倡不是出资人的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工会主席。整合退休干部、复员转业军人、企业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党员人才资源,建立民营企业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明确党组织书记岗位职责和任务,健全目标管理、报告工作、述职评议等制度。鼓励企业把党组织书记纳入管理人员序列,探索将优秀党组织书记纳入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让其享受相应政策待遇等做法,增强岗位荣誉感和吸引力。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完善党组织书记劳动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前向上级党组织备案制度。培育壮大民营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倡导企业行政综合、人力资源、群团组织等工作岗位人员兼任党务工作者,企业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要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各级党员教育培训项目要专门安排民营企业党务工作人才班次,分级组织开展示范培训、重点培训和全员轮训,其中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培训,累计不少于3天。
(十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认真开展新党员入党宣誓、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等活动,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党费、档案等日常管理,推广党员评星定级、积分管理等有效做法。注重运用“e支部”“微党课”和网络党校等互联网信息手段,加强党员教育培训。重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采取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与社保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比对等办法,经常性开展党员身份排查,引导党员主动亮明身份,按规定转接组织关系,或按“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纳入流入地党组织管理。鼓励农民工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企业。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强化党员纪律约束,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拓宽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十五)健全作用发挥机制。完善党组织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双向互动工作机制,鼓励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企业管理层重要会议。探索建立党组织书记与企业管理层定期恳谈等制度,经常开展“我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凝聚智慧力量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广泛开展“党旗领航・聚力发展”主题活动,普遍实施党员示范岗、示范班组、示范项目,以及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等示范行动,动员党员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围绕生产经营作贡献当先锋。省“千人计划”“天府万人计划”等人才项目要向民营企业适当倾斜,鼓励民营企业优秀技能人才参加“四川省技能大师”“四川技术能手”评选活动,把民营企业优秀人才纳入“天府英才卡”服务范围,开展“红师傅带蓝徒弟”“红色技能大师工作室创设”等活动,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十六)团结凝聚职工群众。民营企业党组织要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推动构建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建立邀请企业管理层人员参加或列席党组织活动制度,及时沟通协商解决职工群众诉求,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团结凝聚员工遵纪守法,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注重用党建文化引领企业文化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企业家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企业党组织要负责审核把关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人人选。
(十七)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发挥民营企业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积极引导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融入推进“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和建设“5+ 1”现代产业体系各项工作,全面释放创新创造活力。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要带头坚持新发展理念,做好劳动安全、节能降耗、品牌塑造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支持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等公益慈善事业,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履行社会责任,展示企业良好社会形象。
六、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八)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各级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把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列入市、县、乡党委和园区、自由贸易区党工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要统筹协调,工商联直属商协会联合党组织要加强对会员单位党建工作的直接指导,市场监管部门党组织要抓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网信部门要设立互联网行业党组织直接联系和重点指导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纪委监委和宣传、统战、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税务、商务、科技、经济合作等部门(单位)要结合职能协同做好有关工作。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研究解决有关重要问题。
(十九)加强党建工作基础保障。健全财政补助、税前列支、党费拨返、留存党费以奖代补、党员教育培训专项经费等多渠道筹集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要对民营企业党组织新建、党组织活动及党员教育培训给予一定经费补助。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税前列支流程,制定非公有制企业党费收缴拨返办法。省、市、县三级留存党费每年划拨一定额度支持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探索建立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工作津贴制度,有条件的上级党组织可给予适当工作补贴。社会化选聘的全职党建工作指导员,薪酬待遇原则上不低于当地社区专职工作者水平。推动规范化管理的各类园区和具备条件的商务楼宇、商圈市场等,统筹建设或调剂落实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党组织活动场所,统一配送标牌、党旗、党刊等设备用品。
(二十)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就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加强指导,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扎实开展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示范行动,注重总结基层探索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推动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对优秀民营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评比表彰。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和抓党建促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做法及成效,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