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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印发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 183个县分四大类别分类考核

时间:2019-03-20

对四大类别县统一设置经济发展、城乡发展、民生改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5个方面共24项指标,总分均为100分

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差异化设置各类区指标权重,其中对体现类区发展重点的指标赋予较高权重

为强化考核约束,设置脱贫攻坚、安全生产附加考核指标

本报讯(记者侯冲)我省县域经济发展有了新的考核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明确对全省183个县的县域经济实行定量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一县最高可获得6000万元的一次性财力奖励。

183个县并非拉通考核排名,而是结合行政区划特点,划分为四大类别分类考核,分别是33个城市主城区、57个重点开发区县、35个农产品主产区县、58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按照“统一指标、分类赋权”的原则,对四大类别县统一设置经济发展、城乡发展、民生改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5个方面共24项指标,总分均为100分。同时,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差异化设置各类区指标权重,其中对体现类区发展重点的指标赋予较高权重。

四大类别县考核重点各不相同。城市主城区突出城市功能建设优先,侧重高端要素集聚集成转化,促进产城融合发展;重点开发区县突出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与质量并重、集约化发展优先,侧重优势产业成群成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农产品主产区县突出农业发展优先,侧重农业空间规模质量和农产品保障能力提升,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突出生态保护优先,侧重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

根据《办法》,考核结果设“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强县”“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县”3个奖项,每年四大类别县共评选表扬31个县。其中城市主城区和重点开发区县设置“强县”“进步县”两个奖项,每个奖项各评选11个县;农产品主产区县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县设置“先进县”,每年共评选9个县。根据“强县”“先进县”和“进步县”不同奖项,省级财政分别给予6000万元、5000万元和3000万元的一次性财力奖励。同时,对获奖县在项目建设、土地指标、招商引资方面予以激励。

为强化考核约束,我省还设置了脱贫攻坚、安全生产附加考核指标。经省委、省政府脱贫摘帽核验,当年未完成上级下达脱贫摘帽计划任务数的县,或者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且负有监管责任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县,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办法》明确,对数据不实、弄虚作假或者未按规定履行审核职责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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