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5时许,四川自贡长征大道与贡兴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公交车在变道过程中与一辆小汽车发生擦挂。经交警部门认定,公交车负全部责任。
然而,正是这一起小的擦挂事故,无责任方的小车驾驶员刘某却称,它与当事公交车一路驶来,先后三次遭遇公交车“甩盘子”,事故的发生与公交车驾驶员“赌气”有关。
小汽车驾驶员刘先生回忆称,3月20日下午5时许,他开车途经自贡市马吃水立交桥下右拐的时候,与一辆左侧直行的公交车交会,公交车当即刹停,两车险些撞上。随后,刘先生驾车先驶离,公交车在其后。
刘先生说,前行没多远,公交车从左后侧加速驶来,在两车距离很近的时候,甩了他一盘子。行驶不远,右前侧专用道里的公交车突然向左变道,抢入他所在车道,然后很快又回到了专用道。刘先生认为,这是公交车司机故意“甩盘子”。
刘先生继续说,在一个分道路口,他感觉又被前方公交车“甩盘子”,这次没有出现紧急情况,但是迫使刘先生向右拐弯,偏离了计划路线。
调头回来,刘先生在长征大道贡山一号附近再次与当事公交车相遇,两车处于基本保持并排行驶的状态。在长征大道与贡兴路交叉路口红绿灯前,刘先生位于直行道,公交车位于其右侧右拐道。
现场车流量较大,公交车试图左拐进入直行道。就在公交车车头进入直行道的时候,与直行的刘先生的小车相撞,造成事故。
3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自贡市交警支队贡井大队了解情况,据事故处警民警介绍,从事故现场来讲,公交车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影响了相关车辆通行,从而引发事故,因此公交车负全部责任,小汽车无责任。
拿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刘先生称,虽然自己没有责任,对方也在协助联系车辆维修,但心里始终不是滋味。他认为,事故的发生与公交车驾驶员开“赌气车”有关,应该被指出并督促改正。
对于是否“故意甩盘子”的问题,公交车驾驶员王先生予以否认,称没有故意“甩盘子”,只可能是方向上“多带了一点”,事故已经发生,交警部门已经认定,会积极配合刘先生维修好车辆。
3月22日,记者来到当事公交车所在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查看车内多角度的监控视频,初步认定,当事驾驶员没有“赌气甩盘子”的明显故意。记者从视频中看到,整个过程中,公交车仅有一次变道可以看到方向盘幅度较大,那是因为前方有障碍物需要避让,而此时小车被迫减速是因为前方有一辆两轮摩托车挡住了去路。还有一次变道,幅度正常,也是为了避让前方障碍物。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