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袁弘) 7月6日,市住建局公布《成都市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水、电、气、通讯等非居民用户接入市政管网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办理程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些项目可以享受多部门的并联办理服务,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实施速度。
出台背景――
为持续优化全市自来水、电力、燃气、通讯接入等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我市自来水、电力、燃气、通讯接入等项目办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的效率、降低时间成本、提升相关行政服务效率,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公安交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园城市局结合本市实际,在多次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成都市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水、电、气、通讯等非居民用户接入市政管网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办理程序》。执行中遇到问题,可向市住建局反映。
三类项目按此实施――
《通知》实施范围为全市行政范围内各区(市)县涉及电力、自来水、燃气、通讯等非居民用户接入市政主网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且满足以下几类条件的接入项目:
(一)仅占用(挖掘)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城市绿化用地的接入项目。
(二)仅占用(挖掘)城市支路且能保证双向机动车通行的接入项目。
(三)仅在夜间(22点至次日6点)占用(挖掘)快速路、主干道和次干道,且能保证双向通行的接入项目。
以上各类接入项目需不涉及占用(挖掘)新、扩、改建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竣工3年内的城市道路;且相关接入项目应避让古树名木及大树。
接入项目将享受有关部门并联办理――
纳入实施并联办理的接入项目,均由我市建设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园林管理部门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并联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可见市住建局官网。
特别提醒
纳入实施并联办理的接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进行事中、事后监管,随机或专项地对企业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如与承诺内容不符,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并根据《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扣减企业信用评价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