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省高院供图)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5日讯(周恒旭 记者 文骥)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省高院获悉,2019年9月5日,四川石棉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据悉,该案件系石棉县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2月12日何旭东刑满释放后,回到长期居住的石棉县。何旭东为壮大自己力量和声势不断招收“小弟”,甚至有“小弟”因闻何旭东的恶名而主动投靠,陆续纠集苟如意、聂秀明、黄嘉伟、王浩、胡兵等一众无业人员,逐渐在石棉县城形成以何旭东为纠集者的恶势力团伙。
何旭东为笼络、组织团伙成员和安排打架,通过其创建的名为“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的微信群对团伙成员进行管理,群内成员称何旭东为“东哥”,并以“师兄弟”互称。
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期间,何旭东、苟如意、聂秀明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共七次实施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其中何旭东纠集他人实施四起寻衅滋事行为,苟如意参与实施四起寻衅滋事行为,聂秀明参与实施三起寻衅滋事行为。该恶势力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甚至学生、未成年人,扰乱了石棉县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最终,被告人何旭东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聂秀明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苟如意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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