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四川新闻

石棉县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今日宣判 团伙微信群叫“上山打老虎”

时间:2019-09-05

庭审现场(省高院供图)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5日讯(周恒旭 记者 文骥)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省高院获悉,2019年9月5日,四川石棉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据悉,该案件系石棉县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2月12日何旭东刑满释放后,回到长期居住的石棉县。何旭东为壮大自己力量和声势不断招收“小弟”,甚至有“小弟”因闻何旭东的恶名而主动投靠,陆续纠集苟如意、聂秀明、黄嘉伟、王浩、胡兵等一众无业人员,逐渐在石棉县城形成以何旭东为纠集者的恶势力团伙。

何旭东为笼络、组织团伙成员和安排打架,通过其创建的名为“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的微信群对团伙成员进行管理,群内成员称何旭东为“东哥”,并以“师兄弟”互称。

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期间,何旭东、苟如意、聂秀明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共七次实施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其中何旭东纠集他人实施四起寻衅滋事行为,苟如意参与实施四起寻衅滋事行为,聂秀明参与实施三起寻衅滋事行为。该恶势力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甚至学生、未成年人,扰乱了石棉县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最终,被告人何旭东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聂秀明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苟如意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 上一篇:200亩避雨栽培大棚带来的感触:扶贫协作要聚焦产业找好结合点
  • 下一篇:第七届中国(泸州)西南商品博览会开幕 八千余商家参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