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伍力
“垃圾桶分了类,但桶里的垃圾仍没有分类,这叫‘垃圾桶分类’!”发布会现场,省住建厅副厅长邱建的发言成为现场焦点。垃圾分类是破解城乡“垃圾围城”困局的有效方法之一,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省还将如何发力?
【一种困境】
垃圾分类才起步,尚处在“垃圾桶分类”的阶段
“生活垃圾分类不算‘新鲜事’。”邱建告诉记者,我省成都、德阳、广元也在2015年成为国家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逐步开始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以成都为例,党政机关、医院、公办中小学、商业综合体的垃圾分类已达到了100%、74.5%、65%和61.8%,在全国处于中等偏上水平,蒲江等七个县(区)入选了全国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区)。“广元市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德阳市统筹推进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邱建认为,我省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实事求是讲,我省乃至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垃圾分类工作都还处于起步阶段,与真正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系统治理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话锋一转,邱建直言,大多数城市垃圾分类工作依然处于“支持度高、践行度低”的窘境,“你去街面上看一看,大多摆了两个垃圾桶,一个写的‘可回收物’,另一个写的是‘不可回收物’,这是进步,但你再看看垃圾桶里面的垃圾呢,仍然混杂一起。我用一句话概括目前的尴尬现状,就是‘垃圾桶分了类,垃圾没有分类’,我们还处在‘垃圾桶分类’的阶段。”
原因何在?一方面垃圾分类的意识和习惯仍需培育,另一方面垃圾分类缺乏统一标准或者标准太复杂。此外,“有的地方后端分类运输和末端分类处置设施没跟上、不配套,即使前端分类投放,后端收集、运输和处理又混在一起,挫伤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邱建说。
【多种招数】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计价制度,处罚乱丢乱投垃圾者
前段时间,《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引起了普遍关注。“把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餐厨、有害、其他垃圾等四类,这是借鉴北京、上海等地成功经验后,结合我省实际提出的,并通过网络微论坛的方式广泛宣讲。”邱建表示,只有强化顶层设计、明确目标任务,才能统筹指导全省垃圾分类工作,“目前这一方案正在加紧完善中,将尽快推动实施。”
要见长效,还需建立完善机制。邱建表示,我省正在加快完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同时指导各市(州)研究制定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要系统梳理现有垃圾处理政策,有针对性地出台财政、土地、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同时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邱建透露,我省还将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对乱丢乱放乱投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
“分类投放的主体是人,这才是垃圾分类工作的难中之难。”邱建建议,为推动垃圾分类习惯养成,要加强宣传实现全员发动,特别是抓好垃圾分类学校教育,“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率先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以街道为单元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当好表率,做好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