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11日讯(记者 李丹)1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成华区获悉,继召开全区教育大会,推出21条“教育新政”之后,成都市成华区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上又有新举动。9月11日,成华区政府对外发布消息称,经过20多次易稿,《成华区中小学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最终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正式出台,“办法”厘清了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边界,明晰了中小学校的依法自主办学权益和义务,细化了减负赋能等管理要求。
据介绍,目前全国、省、市涉及中小学管理的法律法规共计有数十部之多,其中有很多是宏观管理原则,也有大量的内容交叉重复,无形中加重了执行层面的操作难度和负担,尤其是对于一些边界不明晰的问题,让一线教育管理者很“头痛”。“这个由区县级政府研究出台的中小学管理办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这既是落实教育治理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大创新,在全国尚属首创。”四川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江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其创新性和可行性都值得充分肯定。
这部首创的“办法”新在哪儿?
突出学校内部治理 力求权责清晰、管理规范
“总体来看,《成华区中小学校管理办法》是稳妥的、渐进的;具体细则上,把创新的重点落在了学校内部治理上。”李江源说,“办法”兼具刚性与柔性两种特征,既明确了学校管理的基本要求,又给各校留下了充分的自主管理和探索实践的空间,使其既成为学校管理的规范性依据,又不至于成为不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束缚性条款,“可以说,这是一部接了成华地气、沾了成华泥土、冒了成华露珠的行政管理办法。”
“怎样的管理制度才算好?刚柔并济是必不可少的特征。”李江源分析,“办法”本身是学校管理体系、学校制度体系的一部分,因此十分注重学校章程建设、学校管理制度的构建,强调依章办事。在管理内容中,规定了校务公开制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校内部控制制度、教师专业培训制度、教师(学生)权利救济制度、校园安全联动制度、督导与考核评价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力求权责清晰、管理规范,这是刚性的一面。而在柔性的一面,“办法”留出了自主创新空间,鼓励因校制宜,进而激发优教活力。“例如,是否成立学术委员会,‘办法’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这样做。”
成华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还借这次深化改革的东风,把先前探索的部分教育改革经验固化下来了。例如,“办法”明确了,“校长可以按照规定提名推荐副校长,按程序自主聘任学校中层干部。”
对此,李江源十分赞同,“如果副校长直接通过行政任命产生,该做事了,校长却喊不动人,怎么办?这样的现实问题不是没有。这些年,成华区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做出了非常有益的探索。”
贯彻落实“校长负责制”
明确“校长办公会”决策权
“办法”创新点主要落在了学校内部治理上,末端是否可感,可行性如何?
“在校内治理中,遇到分歧,谁说了算?这是困扰一线教育管理者的问题。”在“办法”起草前的走访调研中,多位中小学管理者都提到这个问题。从教36年的电子科大附属实验小学校长康永邦举例说,如果有老师认为,“每个老师每周上三节课是合理的工作量”。意见得到大多数教职工代表的支持,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投票通过了。但提到校长办公会后,从管理的角度,要考虑全校的教学总需求、教师的总人数,这个意见显然不合理,不能支持。“那到底是教代会说了算,还是校长办公会说了算?”
“办法”起草组成员、成华区教育局发展规划科副科长廖远林解释,把“校长办公会”作为学校管理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对“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重要体现。他还强调,对于教代会的权责,实际上教育部2011年出台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早有明确。“遇到意见分歧,谁说了算?法律法规是明晰的,只是用到的时候少,并非每位老师和校长都清楚,因此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争端。”
“这个‘办法’明确了‘校长负责制’,不仅讲清楚了‘谁说了算’,连校长办公会怎么开、哪些人参会都说清楚了,今后的工作操作起来就方便了。”康永邦第一时间仔细研读了“办法”全文后,显得格外兴奋。
“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校长、党组织负责人、副校长、工会主席等参加。校长办公会应当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末位表态并作出决定。”他一边念,一边用笔在“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处打了下划线,一个新问题脱口而出,“校长和党组织负责人是同一个怎么办?”
廖远林解释,各个学校的情况不尽相同,有的学校是一人兼两职,有的不是,所以“办法”并没有硬性规定具体的参会人数,只明确了哪些方面的责任人必须参会。“在具体的操作上,即便校长和书记是同一个人,如果具体的工作有需要,还是可以请党组织中其他的负责人一起参会,自主权在学校。”
康永邦说,看完“办法”,最大的收获就是“方向感”。“‘优教成华’之路怎么走?学校管理的轨道已经铺好了。这是一部给中小学校减负赋能的好办法。”
建立“三评一查”清单制度
为学校自主办学减负赋能
如何给中小学校减负赋能?记者注意到,“办法”中有一个具体的举措得到了各方的广泛赞同,即建立“三评一查”清单制度。
“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严格控制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任何单位未经区教育部门同意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建立“三评一查”(评审、评比、评估、检查)清单制度,相关部门开展与中小学校有关的“三评一查”项目,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次年计划,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编制清单并于次年年初向学校公布。
长年致力于教育制度改革研究李江源,在管理办法起草中提供了很多咨询意见和建议。他首先强调,学校不是独立王国,外界对学校的评审、评比、评估、检查都是应该的,但是实际操作中,行政有错位、越位、缺位的现象,家长和社会也常有越位的现象,相当大比例的“校闹”行为就是因此产生的。“例如,有的家长仅考虑自家孩子的适应性,换个班主任都要找校长抗议。为什么要换班主任?换了之后,相关的人员和课程如何调整?这些问题都是经由学校管理者通盘考虑的,一些家长不但不清楚,还不理解,做出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
康永邦也表示,“学校不是不愿意接受外界监督,我们欢迎专业性的、有建设性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学校欢迎哪些检查?他也举例,例如安全检查,“这是非常专业的领域,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工们不一定都了解,需要专业人士来帮我们找出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办法”出台背后:研究数十部法律法规
历经20多次讨论修改
“要提升中小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能力,并非易事。这个《办法》的出台,可以说凝聚了相关各方的智慧和心血。”廖远林说,成华区于今年6月提出争创“成都市教育治理改革示范区”,在全市率先步入教育综合改革“深水区”,《办法》的出台是落地落实改革任务的第一项重要举措。
项目启动前,区教育局先请专家团论证了此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由4位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组成的专家团不但认为此举有必要,还迅速提出了方向建议。
随即,《办法》起草组向涉及中小学管理的各个区级职能部门全面征集了监督管理要求,又召开校长座谈会,向校长代表征求了学校对行政管理服务的现实需求。廖远林说,其中多位来自辖区内的“成都市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学校”,他们分享了成华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前沿探索和成果,另外的中、小、幼三类学校校长园长,如何管理出让学生和家长满意、让社会认可的学校,他们都经验丰富。
“有的问题的确出乎我们意料,比如学校内部出现意见分歧如何处理的问题,作为政务服务者,我们对相关法律法规比较熟悉,但有的老师和校长不熟悉,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廖远林说,充分征集需求和问题之后,《办法》起草组立即开动,全面梳理研究全国、全市、全市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共计数十部,光是“禁止”事项都梳理出了249份清单,它们的内容又有大量交叉、重复。
“我们首先对上位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浓缩,做到心中有谱。动笔之前,又对全国范围内的先行先试经验做了广泛的书面调研以及部分实地调研。”廖远林说,专门的中小学管理办法在区县一级是成华区先吃螃蟹,但在省市层面,北京、上海、广东、山东等地还有其他经验可借鉴。
经过3个月的努力,20多次易稿之后,《成华区中心学管理办法》最终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出炉。全文10章、51条,从制定目的及适用范围、学校权利和义务、学校治理体系、学校办学行为、学校安全健康责任、学校教师队伍管理、督导与考核评价机制、学校发展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明晰了中小学校的依法自主办学权益和义务,明确了细化管理要求。
成华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此举能够力促学校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提升依法自主办学能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推进区域教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保障成华教育高质量发展;同时,希望为成都市教育治理改革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鲜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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