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将环境质量改善成果不稳固、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推进不平衡、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不力、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到位、环境风险隐患依然突出等五个方面作为整治重点扎实推进
到2019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89项整改任务完成70%以上,省级环保督察发现的8924个问题完成97%以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66项整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
本报讯(记者 殷鹏)9月12日,记者从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近日我省印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全面深入查找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对标补差、对症下药,有效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谱写美丽中国的四川篇章。
《方案》要求,各地要聚焦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以及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坚决防止和查处整改“一刀切”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要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要求,将专项整治工作和其他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确保整治成果。要采取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整治措施,做到标本兼治、点面结合、系统发力。同时,立足长远,建立健全环境准入、环境监管执法、考核评价等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
《方案》明确,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将环境质量改善成果不稳固、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推进不平衡、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不力、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到位、环境风险隐患依然突出等五个方面作为整治重点扎实推进。到2019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89项整改任务完成70%以上,省级环保督察发现的8924个问题完成97%以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66项整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