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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勇担当――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纪实

时间:2019-09-26

□顾静 本报记者 刘佳

连任三届的省人大代表阳运逵至今还清楚地记得,2013年1月,省十二届人大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他就一个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当面询问。“后来才知道,这样由代表个人牵头的询问,在省人大历史上并不多见。”阳运逵说。

十多年来,他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代表集中视察,出席人代会、列席常委会,参与各种调研视察、座谈和学习,从一个普通代表的角度,见证着人大代表工作进程。

健全法律制度 拓展代表履职广度

“在代表法出台之前,相比实践探索,代表工作的理论探讨比较多。”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992年有了代表法,1995年我省代表法实施办法出台,代表工作越来越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

我省于2014年、2018年两次修订代表法实施办法,2012年制定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办法》,并于2014年修改。2015年开展代表履职监督工作试点,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代表履职监督试点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的意见(试行)》,对具体联系工作提出相关要求,目前正在深入推进。这些制度的完善和举措的施行,规范了履职行为,进一步激发了代表的履职活力。

在代表工作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的同时,增强代表工作实效,成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共识。

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每年组织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每年组织代表履职学习培训。

认真办理建议 提升代表履职宽度

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能否得到认真办理,关乎民意民生。

2015年12月1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这是自监督法实施办法施行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次工作评议。会后,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度测评结果及评议意见后,首次实现了“零差评”。

省人大历来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仅去年,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1件代表议案全部审议完毕;97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督办的13件重点督办建议均已办结,解决了一批人大代表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创新工作方式 增加代表履职深度

增加代表为民履职深度,省人大常委会一直在行动。

2015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启动“扶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迅速带动全省市县乡各级人大共同参与。截至2017年10月,各级人大共联系贫困村4437个、各级人大代表共联系帮扶贫困户33.27万户,资助贫困学生9.52万人次,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18.26万个,提出有关脱贫攻坚的议案、建议3.65万件次。

2018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选取2市3县(区)2镇,探索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先后赴试点地区开展调研,进行跟踪指导。各试点地区积极组织、稳妥推进,人大代表踊跃参与,推动一大批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落实。

把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作为工作重点,省人大常委会创新代表活动载体。截至2018年11月,全省县乡两级共建成“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代表履职平台19675个,覆盖了绝大部分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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