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四川省教育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六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此次招生对象、报名时间和方式以及相关资质政策。
根据要求,参加本次高职扩招的人员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户籍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根据要求,考生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网上报名阶段:10月28日至11月4日17∶00;现场确认阶段:11月9日至11月12日17∶00。提醒考生注意,网上报名应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未到现场完成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退回报名考试费。
考生如何参加入学考试?考试工作由各招生学校组织进行。考生应到填报志愿的学校参加考试。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高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及形式由高校自定,成绩总分满分为350分。
需提醒注意,考生须于11月19日至11月22日12∶00前登录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并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考生于12月5日起登录学校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或拟录取情况。
此外,在学习方式上,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可实行弹性学制。针对不同群体的特殊性,实行单独编班、单独教学、单独考核,工学交替、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
学费标准方面,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学费标准按现行收费政策执行。鼓励高校适当减免学生学费。其中,公办高校每生每年最高文科类3700元,理工科类4100元,艺术设计类6000元,中央部委属院校、原中央部委划转地方管理的院校,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20%。成都航空职业学院民航类专业收费标准为5500元。民办高校实际收费标准在6000-8000元。
关于资助政策,《实施办法》明确,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其中,退役军人学生可以享受国家给予的学费补贴,退役军人学生的学费资助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
本报记者 赵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