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佳)10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40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关于秦光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决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彭宇行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切实抓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彭清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黄新初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中央对秦光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作出严肃处理,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给予彭宇行党纪政务处分,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将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坚决落实中央要求,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
会议指出,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和建设实际,切实抓好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迅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从讲政治的高度、讲纪律的高度、讲责任的高度统一认识,对照检查、深刻反思,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受到警示教育,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以案促改”工作部署,尽快制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权力运行监督,确保国家权力依法运行、公职人员依法用权;要切实加强省人大机关党的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治党理论转化为党建思路,推动中央和省委从严治党部署在人大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围绕中心抓党建,带头学习、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加强领导干部政德建设,持续正风反腐,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刘捷、叶壮、刘作明出席会议并逐一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