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18日讯(记者 李丹)10月18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激励“三区三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担当奉献、奋发作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6月,四川省人社厅和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决定在四川省“三区三州”地区及乐山市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等3个深度贫困县事业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
据统计,全省共嘉奖个人1560名,其中县、乡事业单位一线工作人员1427名,占91.5%;嘉奖集体477个,其中县、乡事业单位441个,占92.5%;记功个人201名,其中县、乡事业单位一线工作人员176名,占87.6%;记功集体113个,其中县、乡事业单位102个,占90.3%;记大功人个7名,其中县、乡事业单位一线工作人员7名,占100%,记大功集体4个,其中县、乡事业单位4个,占100%。充分体现了奖励重点向一线基层倾斜的原则。
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做好此次“三区三州”事业单位脱贫攻坚记大功专项奖励工作,省人社厅专门成立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副厅长任副组长,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规划财务处、农民工工作处、表彰奖励与任免处、人事处、机关党办、宣传中心和省扶贫开发局机关党办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具体负责此次专项奖励的组织实施以及记大功奖励材料的收集、审查、奖章证书制作、宣传、总结等日常工作。同时,为了扩大专项奖励影响面并体现脱贫攻坚专业性和权威性,省人社厅积极协调省扶贫开发局共同发文部署开展专项奖励工作,请各级扶贫开发部门共同参与到专项奖励评选审查等各个环节当中,确保评选出来的获奖个人和集体事迹突出、真实准确。
“奖励突出重点。”该负责人表示,为了扩大专项奖励的影响面,激励四川省深度贫困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中敢于担当、勇于奉献,攻坚克难、奋发作为,此次奖励范围除了属于“三区三州”的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外,还将乐山市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等3个深度贫困县也纳入专项奖励范围。明确要求专项奖励重点向县级及以下基层一线事业单位倾斜;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奖励。
同时,严格奖励条件。为加大脱贫攻坚正向激励,提高专项奖励的政治性、针对性、时效性,四川省印发的《专项奖励通知》明确,授予奖励的个人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人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心系贫困地区,情系贫困群众,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扶贫扶志扶智,出色完成扶贫任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守纪律,讲规矩,始终保持清廉本色。授予奖励的集体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人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围绕扶贫工作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工作,求真务实、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真扶贫、扶真贫,有效推动扶贫工作落实,创新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脱贫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党的建设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纪律严明、风清气正,近2年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对在执行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专项工作和立足本职、助力脱贫工作中,根据工作表现和贡献大小,分别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嘉奖、记功、记大功奖励。要求授予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奋发有为、锐意进取、实绩突出、群众认可,能够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明确奖励名额。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明确的奖励权限,嘉奖和记功奖励由市(州)奖励决定单位结合奖励条件和当地实际确定名额并奖励。
“此外,我们还严格程序,分级负责。”该负责人表示,四川省阿坝、甘孜、凉山等三州及乐山市接到《专项奖励通知》后,各地都成立了专项奖励领导小组,人社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拟定方案,制定标准,明确程序,提出要求,积极部署。凉山、阿坝等州第一时间向分管副州长作专题汇报,争取州委、州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专项奖励通知》要求,推荐单位根据要求在推荐名额内,采取适当方式,充分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遴选,在进行民主测评、政治审查、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扶贫开发等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提出拟奖励对象,将嘉奖个人和集体报县(市、区)级人社部门或市(州)主管部门审批,将记功和记大功个人和集体分别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扶贫开发局共同审批和审核,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扶贫开发局根据评选条件和主要事迹确定记功人员和集体以及记大功推荐对象,并将推荐记大功人员和集体的征求意见情况、审批表及事迹材料报省人社厅审批。其中,阿坝州推荐上报记大功2名个人和1个集体;甘孜州推荐上报记大功4名个人和3个集体;凉山州推荐上报记大功3名个人和2个集体;乐山市推荐上报记大功1名个人和1个集体。
突出重点,严格记大功审批。对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及乐山市上报的拟记大功的10名个人和7个集体,厅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先进事迹材料进行了认真评审,按照事迹优先、倾斜基层、综合平衡的原则,初审选出了7名个人和4个集体。期间,省人社厅多次和相关市州沟通,核实拟记大功个人和集体的身份、单位性质、奖惩等情况是否真实,数据、事迹等是否属实。8月7日,厅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小组成员评审会,对初审推荐对象开展了集中复审工作,经领导小组会议审查,大家一致同意通过,建议公示后提请厅党组会审议。8月9日至8月15日,厅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提请厅党组审定的记大功的7名个人和4个集体,在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并公布了监督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情况反映。9月4日,省人社厅党组会对拟记大功的7名个人和4个集体进行审议并通过;9月23日,省人社厅会同省贫开发局共同作出《关于给予金彩虹等7名个人和茂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科教站等4个集体记大功奖励的决定》,并制发有关证书、奖章、奖牌。评审期间,除了严格按《奖励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外,还借鉴四川省评选表彰人民满意公务员和公务员记一等功的相关成熟做法,在程序上尽量和公务员表彰奖励保持一致。
据统计,全省共嘉奖个人1560名,其中县、乡事业单位一线工作人员1427名,占91.5%;嘉奖集体477个,其中县、乡事业单位441个,占92.5%;记功个人201名,其中县、乡事业单位一线工作人员176名,占87.6%;记功集体113个,其中县、乡事业单位102个,占90.3%;记大功人个7名,其中县、乡事业单位一线工作人员7名,占100%,记大功集体4个,其中县、乡事业单位4个,占100%。充分体现了奖励重点向一线基层倾斜的原则。
10月17日,在第六个国家扶贫日之际,省人社厅隆重召开四川省“三区三州”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大功人员和集体座谈会暨颁奖仪式,给予金彩虹等5名个人记大功奖励,给予茂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科教站等4个集体记大功奖励,给予马伍萨、马强2名同志追授记大功奖励。此次奖励是中组部、人社部去年12月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后,四川省首次对事业单位人员和集体进行记大功奖励,体现了新时代党委政府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和褒奖,具有标志性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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