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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第三季度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

时间:2019-11-02

2019年7月至9月,成都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不断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肃查处和纠正“四风”问题,党风政风监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推动工作深入有效开展,近日,市纪委监委对2019年7月至9月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

7月至9月,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5起,处理5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从查处问题类型看,违规发放津补贴12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9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6起;违规公款国内旅游3起;违规公款吃喝1起。从查处人员级别上看,地厅级1人,县处级5人,乡科级及以下47人。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7月至9月,全市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85起,处理37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0人,组织处理189人,问责104人,移送司法机关25人。从查处问题类型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起,集体“三资”管理违纪问题30起,土地征收违纪问题2起,惠农惠民违纪问题6起,其他腐败问题237起。从查处人员级别上看,县处级5人,乡科级以下164人,村干部207人。

领导干部问责情况

7月至9月,全市开展对领导干部问责82起,处理9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组织处理22人。从问责类型上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问题3起,其他问题79起;从查处人员级别上看,县处级14人、乡科级45人、其他人员36人。

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情况

7月至9月,全市查处“两个责任”履行不力问题54起,问责党组织27个,问责4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其中,因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14件;因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3件;因党的建设缺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4件;因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等“六大纪律”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8件。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情况

7月至9月,全市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8起,处理人数15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8人。从查处问题类型来看,在履行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91起;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10起;弄虚作假3起;其他问题3起。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6起;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2起;其他问题2起。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1起。从查处人员级别上看,县处级3人,乡科级150人。

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情况

截至9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收到问题线索750条,办结628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41件50人,查处“保护伞”问题41件46人,追责问责51件78人、7个党组织。

通报指出,2019年7月至9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持续加大党风政风监督力度,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通报强调,下一步要强化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以严实作风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持续发力纠治“四风”,要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规律特点和工作部署,加大整治力度,时刻提防隐形变异,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要坚决整治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减负不减责的工作导向。要精准严实问责,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抓作风的主体责任,一级带动一级,一级督促一级,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

本报记者 陈艾 程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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