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5日讯(记者 戴璐岭)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由于建设农村公路、支撑脱贫攻坚和服务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近日,崇州市等17个县(市、区)被省政府认定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据了解,2018年以来,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以示范县、示范路创建为抓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加快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农村公路支撑脱贫攻坚和服务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四好农村路”建设先进典型。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定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6〕70号)要求,经考核,省政府认定崇州市等17个县(市、区)为第三批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附件
第三批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平原地区(6个):
成都市:崇州市、都江堰市、邛崃市
德阳市:绵竹市、广汉市、什邡市
丘陵地区(7个):
南充市:营山县
遂宁市:蓬溪县
达州市:宣汉县
广安市:华蓥市
内江市:隆昌市
宜宾市:长宁县
自贡市:富顺县
山区(3个):
巴中市:南江县
泸州市:古蔺县
乐山市:金口河区
民族地区(1个):
凉山州:会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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