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1月8日讯(记者 岳东)今(8)日,记者从泸州市纪委泸州市监察委员会获悉,为贯彻落实“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的要求,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面向社会曝光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叙永县后山镇原党委书记郑绍怀受贿问题。2012年至2016年,郑绍怀在担任马岭镇镇长、后山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工程老板在农村公路硬化、“小农水”工程项目的取得、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22万元。郑绍怀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8月,郑绍怀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郑绍怀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2.古蔺县水利站原副站长代永林、二郎水务管理站原站长邱春才和原工作人员扶燕玩忽职守问题。2013年,代永林、邱春才、扶燕在负责二郎镇玉林村、华年村“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对施工方聂某等人提供的虚假工程验收资料未认真审核,在工程收方记录复核栏、工程资金拨付申请审批表上签字同意,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02.53万元。2017年4月,被骗取的资金已追回。2018年8月,代永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邱春才、扶燕受到开除公职处分。代永林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邱春才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扶燕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3.合江县甘雨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正财,副镇长黄秦履行监管职责不力问题。2018年,李正财和黄秦在负责该镇剑龙村“张家湾”至“茶林屋”通村公路建设过程中,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项目工期严重滞后,公路质量不合格,其中2公里存在31处“补丁”。2019年7月,李正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问题公路已重新组织施工并通过验收。
4.泸县毗卢镇莲花村党总支书记李育和、村主任代奇惠履行监管职责不力问题。2015年、2016年,莲花村进行危房改造期间,李育和、代奇惠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导致村民蔡某、刘某等3人房屋出现地基裂缝、屋顶漏水等质量问题。二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李育和、代奇惠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质量问题已整改到位。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领域工程项目建设,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管,切实把监管挺在前面,决不能只审批不管理、只拨款不监管、只管行业不管行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扶贫工程质量问题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既要查“豆腐渣”工程背后的腐败问题,又要查“豆腐渣”工程背后的监管不到位问题,防止工程质量问题啃食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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