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12日讯(记者 陈淋)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质量培养的一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要严把考试毕业出口,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坚决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结合学校实际,四川农业大学日前出台了相应的《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今年11月7日开始实施,堪称该校史上最严,让“清考”成为过去式。
据悉,四川农大《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共有七部分内容,包括考核原则、试卷命题与制卷、考试安排与组织、试卷评阅与归档、免修和成绩认定。值得学生们关注的是,《办法》增加“学生考试资格要求”,学习年限选课的在籍学生可以参加考试,落实教育部取消“清考”制度。增加“学年年限内未达毕业要求者,可申请编入下一年级继续学习或结业、肄业;已结业或肄业学生学校不再安排补考或者做毕业论文答辩。增加少数民族学生推荐选修替代必修课程的条件为“重修1次及以上且无旷考”。同时,修改“再修课程按学分学费的50%缴纳学分学费”,改为“重(再)修课程须按专业学分学费标准全额缴纳学分学费”。
据四川农业大学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落实教育部取消“清考”制度,严把考试关,《办法》对学生考试资格做了明确要求。在学习年限内,学生需为在籍状态,有选课记录且完成课程学习,满足以上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
另外,《办法》明确规定,课程考试安排包括课终考试、补考和缓考三种形式。具备考试资格学生须按文件中规定考试安排时间参加相应的考试。课终考核为开卷考试和闭卷考试(含上机考试)方式的课程由教务处在每学期最后两周统一安排。课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1次免费补考,由教务处在每学期开学初统一安排。缓考由学校教务处在每学期开学初统一安排,与补考同时进行;境外实习学生缓考另行安排,教务处将另外发布通知。
若学生在学习年限内未达毕业要求者怎么办?该负责人表示,学生在学习年限内未达毕业要求者,分两种情况处理,学生可提出编入下一年级继续学习申请,由学校教务处审核;或按结业、肄业情况处理,即在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获得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70%及以上者,准予结业,学校发给结业证书;未获得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70%者,则应予退学,发放肄业证。“这就要求全校学生要进一步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学习,在相应学期内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修满相应学分,争取以优异成绩完成学业。”
学生的成绩认定也有新变化。该负责人解读到,《办法》明确了成绩记载方式和标准,分为初修、再修和重修课程考核成绩记载,对初修、再修和重修课程缓考、补考后最终成绩的最高分做了明确规定。初修课程课终考试后,各环节考核成绩合格的,最终成绩以实际分数记载;某一环节不合格的,最终成绩以其不合格环节中最高成绩记载。初修课程缓考后,最终成绩最高不超过85分;补考后,最终成绩最高不超过75分。重修不合格课程课终考试后或缓考后最终成绩最高不超过65分;补考后, 最终成绩最高不超过60分。已合格课程有1次再修机会,最终成绩以实际最高分记为有效成绩;缓考后成绩按初修课程缓考成绩记载方法记载。
实际上,《办法》实施后,对任课教师也提出了新要求。《办法》明确要求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过程中应加强过程性考查,提高平时过程考核成绩所占比重,课终考核成绩比例可低于50%。该负责人解释到,为强化非标准化、综合性等考核评价,《办法》要求任课教师在命题过程中,鼓励教师增加非标准答案试题。名称、学时和教材一致的课程(尤其是公共课和基础课),应统一命题,采用同一套试卷,可结合不同专业需求适当增设选做题。为保障课程考核质量,《办法》对制卷、审卷和收卷作严格要求,这就要求课程负责人,系(室)主任,分管教学院领导明确各自职责,时提交高质量的合格试卷。为保障阅卷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办法》明确规定,阅卷、成绩提交工作应在考试结束后1周内完成。成绩提交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原则上须在成绩提交后2周内网上申请,由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任课老师须按《办法》规定要求和时间进行资料归档,平时考核的相关资料由任课教师保存,保存时间为课程结束后1年。考查课程考核资料由任课教师保存至课程结束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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