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10日讯(记者 李丹)10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医保局获悉,日前,省医保局印发了《四川省2020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拟定了省管公立医疗机构“经鼻内镜上颌窦翼腭窝颞下窝病变切除术”等16个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为省管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标准,也为全省最高限价。
据悉,为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支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临床价值的医疗服务,省医保局印发《通知》拟定了省管公立医疗机构“经鼻内镜上颌窦翼腭窝颞下窝病变切除术”等16个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
《通知》指出,公布的16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试行价格为省管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标准,也为全省最高限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可根据当地医疗水平、医院等级和经济状况,在医疗机构有能力、群众有需求的情况下,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项目要素,制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试行价格,不得超过同等级省管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标准。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自2020年8月24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两年。试行期满前三个月,由原申报医疗机构报送项目试行期执行情况、运行成本等资料,经省医疗保障局审核评估后正式发布。
(表据四川省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