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日前从万源市人民法院获悉,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万源市钟友明回老家后,隐瞒其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并在万源市太平镇范围走亲访友,前往大型超市、酒店、茶楼等公共场所,在钟友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后,万源市共排查并在万源辖区内采取医学隔离的钟友明密切接触者106名,其中4人被确诊感染。
钟友明的隐瞒行为导致相关部门不能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引起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后被提起公诉,在8月6日,被告人钟友明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万源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友明于2020年1月22日乘坐高铁从西安前往湖北省鄂州市,1月24日返回万源家中。时值春节期间,被告人钟友明在万源市辖区内频繁走亲访友,并参加多次聚餐。
1月28日,万源市太平镇政府向社会发出公告,要求去过湖北省境内的人员向社区登记报备。但被告人钟友明未向社区报告自己去过湖北省鄂州市。
2月2日,被告人钟友明到万源市中心医院检查时,被认定为新冠肺炎的疑似患者,被送往指定医院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同月4日被确诊为感染新冠肺炎患者。
被告人被确诊后,万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向其询问详细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史,被告人对自己在2020年1月28日至2月2日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史予以了隐瞒,导致新冠肺炎疫情防治部门及相关人员无法及时排查密切接触者。
随后,万源市共排查并在辖区内采取医学隔离的钟友明密切接触者106名,其中4人被确诊感染。
2020年4月13日公安机关讯问时,被告人钟友明才承认隐瞒了自己在万源市辖区内的活动轨迹。钟友明的隐瞒行为导致相关部门不能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引起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20年6月5日,万源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被告人钟友明当庭表示认罪认罚。8月6日,万源市人民法院判定被告人钟友明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张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