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宋先生第一次打印本人征信报告,意外地发现自己竟然有一笔2017年的欠款逾期未还,产生了信用“污点”。他确定这笔欠款绝非自己所欠,当时联系相关公司并报警,但处理未果。
今年7月初,宋先生因需贷款再次查询征信报告,发现该记录仍然存在,联系金融公司后却被告知欠款已被还清。谁用自己的信息贷了款,又是谁还了款?宋先生百思不得其解。
在宋先生提供的征信记录单上,记者看到,2017年3月9日,有一条在“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逾期未还借款记录,金额为162元,到期日期为2017年7月9日,分4期还款。
宋先生表示,发现问题后,他就联系过金融公司,客服回复称其在2017年3月通过金融公司的合作平台“来分期”进行了借款,分期购买了单反相机、蓝牙耳机。当时,贷款金额是发放到了宋先生的支付宝账号上。
随后,宋先生联系“来分期”客服,证实了这笔消费的存在,但客服人员提供订单收货地址、电话后,宋先生表示都不是自己的。
宋先生表示,自己从来没通过该平台购买过东西,也从未接到任何方式的催还款通知。宋先生表示,大约同一时期,他的身份证也遗失补办过,所以该借款消费记录极有可能是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而金融公司和消费平台在审核上存在漏洞导致的。
宋先生说,“来分期”平台客服建议他先还款,再报警追回损失,宋先生拒绝先还款,只是报警后在派出所做了笔录。
宋先生表示,令他奇怪的是,7月29日下午,“来分期”客服联系他称“接到别人的反馈,在‘来分期’平台上的账单非本人使用”。
鉴于宋先生强调该消费并非自己本人,客服人员建议宋先生报警,提供立案回执单到平台指定邮箱,才能处理。
同时,“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方面回复称,“来分期”平台收到的有关宋先生的贷前审核资料齐全,符合当时办理贷款条件。记者询问是否有本人的指纹、面部识别等生物特征识别信息,该公司表示当时全行业都未上线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应用。
随后,记者与宋先生核实到,金融公司的工作人员确实与他联系,表示会协助宋先生处理个人征信问题,但具体处理时间尚未明确。记者了解到,目前相关部门已接到宋先生的报警,正在了解情况中。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于遵素 实习生 沈佳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