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现场:都江堰大道与彩虹大道交叉路口
8月7日上午8点多,在都江堰大道与彩虹大道的十字路口,一辆黑色车的驾驶员朝车窗外“扔”了一件东西。原来,正值当日早高峰,突降大雨,眼看执勤民警没带雨伞,没穿雨衣,司机曾先生将自己车上的伞“抛”给了民警。
执勤民警告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当时他正在路口执勤,突然下起了大雨。因为早上出门的时候只有零星雨点,他便没有带雨具,谁知道执勤时突然下起大雨,猝不及防,正值早高峰,也不能离开工作岗位去躲雨。
此时,一辆正准备通过十字路口的黑色车停了下来。“司机拿着一把伞,说要给我。”执勤民警赶忙摆手,婉拒了好意。几秒钟过后,绿灯即将亮起,只见司机从摇下的车窗把雨伞扔了出来,然后开车离去。执勤民警捡起伞,本想追上去,车却开远了。“还是很感动,群众能够看到我们民警的辛苦,并理解我们。”执勤民警说。事后,他辗转联系到车主,本想把雨伞归还给他,但车主表示不用了,本来就是一件小事。
8月13日,记者联系到热心车主曾先生,他告诉记者,他是简阳人,在都江堰做生意,当天见到路口淋雨的执勤民警,也没有穿雨衣,觉得他们很不容易,正好自己车上有备用的伞,没有多想,趁着红灯时的10来秒钟,把伞抛给了对方。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于遵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