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殷鹏)2月25日,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目前,国家移交我省的3批共62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41个,其余问题正在有序整改中。
2018年、2019年、2020年国家分别移交我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20个、21个、21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实事求是、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科学整改”的要求,及时组织编制并印发整改方案,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根据各市州调度上报的最新情况,2018年国家移交我省的20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019年移交我省的21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17个;2020年国家移交我省的21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4个。此外,我省自查发现的282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247个。
接下来,我省将继续严格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要求,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