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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规定: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高需将50%的统招计划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

时间:2021-03-03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2日讯(记者 陈淋)日前,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成都市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的通知》。据悉, 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的50%以上要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实验校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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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心城区指标到校生工作日程

指标到校生计划如何下达?

根据工作安排,成都市直属学校(指石室中学、成都七中、树德中学三所学校的七个校区,下同)指标到校生比例为学校面向“5+2”区域(指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统招生计划的50%。各区(市)县指标到校生比例不低于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本招生区域统招生计划的50%。

中心城区(指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下同)指标到校生总计划由成都市教育局根据中心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确定、下达到各区。

其余各招生区域指标到校生总计划由成都市教育局根据当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确定、下达。

指标的分类及分配范围是什么?

成都中心城区指标的类别包括:艺体指标、高层次人才子女指标、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区域调剂指标。其余各招生区域参照中心城区办法执行。

成都市直属学校指标由艺体指标、高层次人才子女指标、市级统分指标构成。学校在“5+2”区域统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到校生计划(以下简称指标),扣除各校艺体指标、高层次人才子女指标后,剩余部分为市级统分指标,由成都市教育局统筹分配到中心城区。其中: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根据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申请分配名额;“5+2”区域由成都市教育局按规定分配。

成都各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由区域指标、区域调剂指标构成。各学校在本招生区域统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到校生计划,可以作为区域指标在学校所在行政区均衡分配,也可经同意后作为区域调剂指标在学校所在行政区以外的其他中心城区使用。区域调剂指标由招生学校及所在行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或由生源所在行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经双方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并报成都市教育局同意后执行。

指标分配原则是什么?

根据安排,成都中心城区各类指标按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区域调剂指标三个分配原则进行,其余各招生区域参照中心城区办法执行。

其中,“5+2”区域内市级统分指标由成都市教育局统一进行分配。成都市教育局以各区范围内初中学校(包括辖区内市属及区属公办初中学校、辖区内市属及区属公办高完中学校初中部,下同)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为基数均衡分配到各区的所有初中学校。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各区名额汇总后与总名额由于四舍五入带来的误差和各初中学校名额汇总后与总名额由于四舍五入带来的误差,均由成都市教育局调整。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各区的市级统分指标,由成都市教育局依据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申请将名额分配到区,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上述原则在区内分配,分配方案报成都市教育局同意后执行。

区域指标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以本区范围内初中学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为基数进行均衡分配,在分配时应参照市级统分指标的分配原则执行,分配方案报成都市教育局备案后执行。

区域调剂指标由生源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以本区范围内初中学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为基数进行均衡分配,在分配时应参照市级统分指标的分配原则执行,分配方案报成都市教育局备案后执行。

指标到校生需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指标到校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户籍在本招生区域(“5+2”区域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其余各区<市>县各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全市共17个招生区域)。

(二)有就读学校3年学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的,应在本校连续读满2个学年以上、且有本校2年或以上正式学籍。

(三)初中入学须符合当年成都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四)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

市级统分指标公布、执行后,因学生放弃而空余的指标由成都市教育局收回,用于录取填报志愿的学生。 所有指标到校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完成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初中毕业考试(区域指标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的初三毕业会考由初中毕业学校自行命题)。中心城区按以下办法进行录取,其余各招生区域参照中心城区办法执行。 市级统分指标生、区域调剂指标生均须参加中考,中考升学成绩(不含特征加分)不低于“5+2”区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方可录取。

成都东部新区指标到校生工作按过渡期政策执行,由成都东部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成都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市级统分指标定向分配至成都东部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原则在区内分配,分配方案上报成都市教育局同意后执行。

(图片来自成都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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