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官网获悉,《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实施意见》近日印发。根据《实施意见》,到2035年,西部地区创新格局明显优化,形成以科技创新引领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有力支撑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西部地区成为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撑。
支持成渝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实施意见》中多次提到了支持四川、成都的发展。《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成渝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研究制定成渝科技创新融合发展专项规划,重点支持布局超瞬态物质科学实验装置、长江流域地表过程与生态环境模拟实验系统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培育建设川藏铁路等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加快成都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着力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建设成渝西部科技城,提升重庆科学城、成都科学城建设水平,支持绵阳科技城探索建立区域科技创新特区的科学路径。推动重庆、成都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聚焦西部地区壮大科技型企业规模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需求,支持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研究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力度,引导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支持。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加强西安、成都、兰州等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提供技术供给和研发服务支撑。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2.0”,促进企业与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对接,支持西部优质企业通过“新三板”、科创板上市融资。
此外,根据《实施意见》,将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和扶贫攻坚重大任务,支持四川、贵州、广西等地区开展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技术攻关与示范推广。在提升西部地区开放创新能力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发挥西部地区区位优势,支持构建“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网络,提升开放合作能力,重点支持成渝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区。
人才计划向西部地区倾斜
为保障各项工作的实施,根据《实施意见》,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支持西部地区加快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在西部地区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落实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政策,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工资分配自主权。
同时,支持各类人才计划向西部地区倾斜,助力西部吸引、激励和留住人才。鼓励西部地区探索对高层次、紧缺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推动西部地区完善外籍人才分类评价标准,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许可办理绿色通道。
《实施意见》还提出,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西部地区提高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引导金融机构在西部地区设立服务科技型企业的科技支行或科技金融事业部等专营机构。通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西部地区科技创新。将广西、重庆、四川、西藏、青海、宁夏等纳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加强对西部地区的人才队伍培养和支持。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彭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