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吴冰清 实习生 杨雅莎)又到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过去一年,出现了哪些新的消费陷阱?消费投诉有什么变化?3月15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0年消费维权大数据”显示,2020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接收消费者诉求75.46万件。其中投诉23.7万件,举报11.46万件,咨询40.3万件。
在23.7万件消费投诉中,商品消费投诉12.29万件,占投诉总量的51.86%,投诉量排在前三位的是:一般食品、交通工具、服装鞋帽,分别占比21.55%、9.7%、9.37%;服务消费投诉11.41万件,占投诉总量的48.15%,投诉量排在前三位的是:餐饮和住宿服务、销售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分别占比16.87%、7.65%、6.9%。
消费者投诉的重点集中在售后服务、质量、合同、食品安全和价格问题上,占投诉总量的59.8%。其中,涉及售后服务5万件、质量问题3.67万件、合同问题2.59万件、食品安全1.5万件、价格问题1.41万件,分别占投诉总量的21.1%、15.49%、10.93%、6.33%、5.95%。
11.46万件举报重点集中在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方面,主要反映农资用品、家居用品和一般食品中的广告违法行为,家居用品和一般食品、教育培训和餐饮住宿服务等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格式条款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