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
如何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维护消费者权益?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省市场监管局局长、省消委会会长万鹏龙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在促进消费回补、潜力释放等方面,省市场监管局、省消委会去年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去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消费一度被抑制,为此,我们以打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为抓手,着力激活蛰伏的消费潜能。一是加强监管,稳定消费市场。开展“春雷行动2020”,查处案件3.9万件;狠抓禁止野生动物交易,10件案件入选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667件;坚决守住进口冷链食品安全底线,在全省实施“集中监管仓+库长制”。二是加强引导,提振消费信心。开展了“凝聚你我力量让消费更温暖”等活动。三是加强维权,保障消费权益。去年共接收消费者诉求75.4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7亿元。
问:成渝地区消费者跨区域维权将有哪些新探索?
答:去年,川渝消委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建立川渝异地消费维权机制,两地消费者在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均可在其住所地投诉,我们将通过及时移转异地消费投诉等流程开展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川渝消费维权一体化协作。
问:“十四五”起步之年,将采取哪些措施激发市场活力?
答:我们将深化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引导重点行业施行放心舒心消费服务标准;充分发挥消委委员制平台作用,有效集聚各方消费维权力量,围绕预付式消费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治理;重点关注共享式消费等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模式,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等问题的监督,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不断扩大“互联网+快捷维权”覆盖面,建立健全消费投诉预警等机制,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