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成都市消费者协会陆续向社会公布十大典型案例,车辆消费案例就是其中之一,以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如何正确处理消费纠纷,以及合理进行维权。
2020年1月3日,成都市邛崃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包先生投诉,称其在某二手车经销商处购买了一辆二手路虎车,购买时商家表示该车公里数为10万公里,但消费者随后核实到该车实际里程数为30万公里,遂与商家多次协商要求退车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投诉至邛崃市消费者协会请求处理。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随即进行了调查,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消费者暂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实商家曾承诺过该车里程数为10万公里,也无法查实二手路虎车里程数。商家以消费者已签订购买合同为由拒绝退车。在调解处于僵局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从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着手,要求商家提供车辆来源、行驶里程、维修记录、交易记录以及是否在出售前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核查、检测等资料,商家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针对商家在售车时存在着不如实告知的情形,本着公平的原则,消协工作人员经过多次调解,最终促成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购车款36万元,为消费者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
本案中商家不仅交易时没有如实提供所售二手车相关情况的信息,在之后消费者要求其提供的过程中也无法提供,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使消费者的消费缺乏应有的安全保障,所以消费者的正当维权应当得到支持。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