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记者从4月2日省民政厅等23个部门联合召开的进一步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重点打击5类非法社会组织,重点治理4种不规范行为。
近年来,我省社会组织不断发展,但在利益驱动下,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又有新动向、新表现、新特征,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严重污染社会环境、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侵蚀合法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基。此次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治理合法社会组织不规范行为”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重点打击5类非法社会组织:利用“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冠以“中国”“中华”“国家”“联盟”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乱收费、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特别是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网络文化等宣传文化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借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机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打着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重点治理4种不规范行为:行业协会商会涉企乱收费行为;社会组织违规设置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行为;民办教育机构违规办学行为;“僵尸”社会组织。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引导群众掌握查询识别非法社会组织方法,深入解析非法社会组织招摇撞骗新伎俩。加强非法社会组织信息收集排查、分析研判,建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监测预警机制,构建“线上”与“线下”联动、“主动发现”与“群众举报”结合的信息收集和排查工作格局。严把调查关、证据关、程序关、执行关,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联动执法,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社会组织,形成对非法社会组织的强大震慑。同时加大对合法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