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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发布,明确省长任省防指总指挥

时间:2021-05-02

川观新闻记者 邵明亮

4月30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已于近日完成修订并正式实施。

去年,四川遭遇百年一遇大洪水,在奋力夺取防汛减灾全面胜利过程中积累了成功经验,也发现了一些需要提升完车的地方。今年3月出台的《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要求对专项预案进行修订,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今年2月,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办公室启动了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省政府分管领导先后4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有关专家、省防指40个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并按要求开展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4月27日上午,省防汛抗旱指挥部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送审稿)》。

根据修订后的《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共分为总则、组织体系及职责、预防和监测预警、水旱灾害分级、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8个部分组成。

在组织体系上,《应急预案》明确了黄强省长任省防指总指挥,罗文常务副省长和尧斯丹副省长任指挥长,市、县两级对照进行调整完善;调整指挥部成员及部分成员单位职责;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等10个专项工作组。

风险级别划分上,明确洪涝灾害预警分为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等3个类别,三类预警级别又划分为红、橙、黄、蓝4个等级。

在演练、预警等方面,内容也有所增加。如,新增“预案演练”“预案管理与更新”内容;细化预案准备、演练等预防工作措施,充实雨水情、工情、旱情监测内容。新增“预警发布”“预警响应”内容,明确了预警发布权限、方式、对象、信息反馈、信息通道保障等响应动作和措施。新增“奖励”“约谈整改"内容,完善“责任追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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