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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开展城乡低保评定行动 重点打击"人情保"等

时间:2017-04-20

  四川新闻网达州4月20日讯(记者 余开洋)4月19日,达州市社会救助工作暨“133”专项整治低保评定不公推进会召开,四川新闻网记者从会上获悉,达州市民政局将重点在“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上下功夫,重拳出击整治低保评定工作。

  2016年,达州市民政局先后发布了《达州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达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等实施方案,首次提出将非本地户籍人口纳入临时救助对象范围,将救助金额低于当地月低保标准2.5倍的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一级。鉴于低保标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从2016年1月起,对达州市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其年收入与国定扶贫标准的差额,增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2016年增发差额的50%,全市一次性对26.7675万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特殊生活补贴3644.36万元;并分别在宣汉县茶河乡圣水村、万源市茶垭乡老洼坪村开展低保兜底一批和医疗救助试点工作。

  2016年,达州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4万人,城乡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69.7元、154.29元,分别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104%和103%;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不低于370元和190元提高到430元和260元,同比增长16.2%和36.8%,分别在全省低保标准低限基础上上调2.3和8.3个百分点;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新增低保人数3.4万人,退出低保对象7.5万人。

  据悉,“133”专项整治行动是2017年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作出的工作部署,即围绕脱贫攻坚“1”个领域,教育、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3”个行业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城乡低保评定、村(社区)“三资”管理“3”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133”专项整治行动城乡低保评定是2017年社会救助工作的头等大事,达州市民政局将重点在“政策保”“关系保”“人情保”“错保乱保”、不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单位施保等问题上下功夫,进一步推动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也是推动低保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健全完善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分类核查、监督检查、信息核查等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确保低保工作在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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