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出炉,校园的日常防范措施主要以人防、物防、技防和联防为主。其中,对学校保安人员有详细的要求,一般年龄应不超过50岁,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须持有保安员证。
保安标准
●初中以上学历
●18―50周岁
●无不良记录
●持保安员证
●定期培训和演练
人员配备
●每班每岗每门
不低于2人
●学生少于400人的,
至少2名保安
●学生在400人以上的
每增加300名学生增
加1名专职保安
保安配备
每班每岗每门不少于2人
根据《标准》,在学校安保人员配备方面,明确了每班每岗每门不低于2人,学生少于400人的学校,应配备不少于2名保安人员,学生在400人以上的学校,每增加300名学生增加一名专职保安。
对安保人员的年龄也提出了要求,要求保安人员年龄应满18岁,一般不超过50周岁,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无不良记录,并且需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经当地公安机关审查和采集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并要求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学校监控
保存时间不得少于90日
在物防方面,学校学生主要进出大门有效宽度应不小于3.5米,并设置防冲撞装置,安装的电动伸缩门不低于1.8米,开启方向符合疏散要求。学校的围墙、围栏高度不低于2米,且结构设计应不宜攀爬。
另外,学校门卫室应设置与属地公安机关直通直联的“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以便在紧急情况下,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学校应当设置安防监控室,视频监控应不间断进行图像采集,且保存时间不得少于90日。学校校门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楚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的车型及车牌号。
安全卫生
与120建立应急处突机制
“建立健全学校‘护学岗’‘治安岗’等安全勤务机制,体现了成都的创新。”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解读,在重点时段,学校校门及周边有警务安全防范力量巡逻守护,幼儿园园门口应安装访客可视对讲装置。
另外,《标准》还增加了“食品、消防、医护”等方面的内容,提出学校应与医疗机构,尤其是120急救中心建立应急处突医疗保障机制,并确定附近送医的医院。在食堂操作间、食堂储藏室出入口、就餐区域均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及回放图像应能辨别人员活动情况。
成都现状
两成以上学校保安“超龄”
据了解,目前成都市有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共计3494所。其中:幼儿园共计2228所,占学校总数的63.8%;全市中小学共计1266所,占学校总数的36.2%;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共计224万余人,共有教职员工18万余人。
全市3494所中小学、幼儿园目前共配备专职保安(门卫)9091人,学校教职员工应急队伍35480人,覆盖面达100%。其中,保安年龄50岁以上的有2203人,占总数的24.8%。而学校保安(门卫)装备配备合格率为85%;大门及围墙高度合格率90%;安全防范应急器材合格率为87%;应急照明设备合格率为96%。部分学校保安数量不足,年龄偏大,且未经过正规培训,业务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学校重点区域、部位未安装监控。“一键报警”装置安装率不高,大门外一定区域未安装公安“天网”监控设施。此次出炉的《标准》,针对上述问题均提出了可操作性的要求。
成都晚报见习记者 田亚兰 实习生 肖心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