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4月以来,14日、17日、18日和21日成都双流国际机场频发疑似无人机扰航事件,仅21日的扰航事件,便造成58个航班备降西安、重庆、贵阳和绵阳机场,4架飞机返航,超1万名旅客出行受阻被滞留。无人机“黑飞”,让上万旅客和几十个航班为其“埋单”,成本未免太高,影响不得不说太过恶劣。一时之间,无人机这个科技新产物,搞得公众怨声载道,少数无人机的“黑飞”者也成了众矢之的,引发公愤。
事实上,对无人机产业的发展和爱好者而言,公众初始的情绪保持了宽容和鼓励,这个新产业从起步开始,便一直接受着众多褒奖之词,但随着部分爱好者的非法操作,无人机干扰航班正常起降的新闻屡见不鲜,当“黑飞”无人机已经干扰正常的社会秩序,并对公众的安全造成巨大隐患时,对其依法实施管控迫在眉睫。
从法律层面来讲,无人机“黑飞”事件是对公共安全的直接威胁,其对飞行安全造成的潜在威胁不容置疑。飞行安全历来都是安全管理上的大事,一旦真的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这个道理相信那些非法操作无人机者内心也非常清楚。明知行为非法且危害社会,还要一意孤行,法律便应该向这些挑战者展示出应有的威力。
从执法实践上来看,管控“黑飞”,不仅需要加大对禁飞区的巡逻检查力度,还有必要运用一系列高科技手段,对“黑飞”无人机反制。同时,对无人机生产和销售流通环节,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管理力度,从源头上对无人机使用者进行管理和引导。值得欣慰的是,公众对这一问题的担忧和关注,督促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并拿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
“黑飞”者不仅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也对无人机这一新产业造成了危害,只有依法将其严格管控住,无人机才能在未来发展的道路上“飞得更高”。
本报记者 俸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