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卢鑫)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精神,我区成品油销售价格自8月20日24时起同步下调。
调整后的全区成品油销售价格拉萨价区95号汽油每吨由11730.40元下调为11677.08元,每公升由8.80元下调为8.76元,每公升降0.04元。92号汽油每吨由11107.20元下调为11053.80元,每公升由8.32元下调为8.28元,每公升降0.04元。89号汽油每吨由10479.75元下调为10426.35元,每公升由7.85元下调为7.81元,每公升降0.04元。
昌都价区95号汽油每吨由13049.12元下调为12995.64元,每公升由9.76元下调为9.72元,每公升降0.04元。92号汽油每吨由12349.74元下调为12296.22元,每公升由9.23元下调为9.19元,每公升降0.04元。89号汽油每吨由11653.98元下调为11600.46元,每公升由8.71元下调为8.67元,每公升降0.04元。
阿里价区95号汽油每吨由13570.55元下调为13517.07元,每公升由10.15元下调为10.11元,每公升降0.04元。92号汽油每吨由12844.80元下调为12791.28元,每公升由9.60元下调为9.56元,每公升降0.04元。89号汽油每吨由12122.2元下调为12068.76元,每公升由9.06元下调为9.02元,每公升降0.04元。
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下调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下调。享受批发业务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的,按上述价格倒扣300元结算;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在上述价格倒扣300元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结算。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等销售企业要积极组织油源,保证市场供应。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及时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各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