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好央企在藏资源开发和 解决当地农牧民增加收入的关系
—六论以处理好“十三对关系”为根本方法做好我区经济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国有企业要承担更多扶贫开发任务”。
老百姓的腰包能不能鼓起来,关系全面小康的实现。西藏是全国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返贫现象普遍、相对贫困凸显等问题十分突出。同时,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低、内生增长动力不足、投资有效性不高、产业支撑能力较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够,农牧民增收渠道窄、难度大,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
如何补齐民生短板,着力解决集中连片贫困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切实提升农牧民群众的获得感?自治区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出“正确处理好央企在藏资源开发和解决当地农牧民增加收入的关系”,目的就是要借力央企“国家队”的行业优势,创新帮扶方式,更好地团结带领人民群众打赢脱贫攻坚战。
央企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具有很强的资本、人才、技术和市场优势。从项目建设、人才援藏到产业帮扶、劳务培训,从“央企助力富民兴藏”到“央企助力西藏脱贫攻坚”,中央企业已经成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截至去年底,央企设立的117家一级驻藏机构共为我区解决就业岗位8397个,带动人均月增收3000元。实践经验表明,正确处理好央企在藏资源开发和解决当地农牧民增加收入的关系,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央企优势助力脱贫攻坚,是稳定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是我国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
正确处理好央企在藏资源开发和解决当地农牧民增加收入的关系,要在“双向融入”上着眼。一方面,要推动央企融入西藏,更好地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在项目选择、产业布局和政策引导、企业投入上,着眼农牧民增收这个根本目标,让群众在央企在藏资源开发中扩就业、增收入。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农牧民群众融入到央企中去,在参与央企在藏资源开发中增强主人翁意识,与企业风雨同舟,为企业发展作贡献。
正确处理好央企在藏资源开发和解决当地农牧民增加收入的关系,要在“双方受益”上发力。要强化服务保障,完善配套政策,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落实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中央企业在藏投资兴业开辟绿色通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完善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央企资金、人才、技术、管理、市场、信息等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为农牧民增收提供产业支撑。对在藏资源开发重大项目建设所在地贫困人口按10%比例结对帮扶,确保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进入央企稳定就业。
实现“双向融入”“双方受益”,汇聚推动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既需要自治区与中央企业的密切配合、无缝对接,也有赖于农牧民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的提升。要建立定向培训就业机制,对接就业岗位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务对接协作和技能培训,将农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培养成符合央企在藏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劳动者。要结合生态恢复项目建设需要,开展农林技术推广和培训,实施特色植物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同地方扶贫和生态建设相结合,带动农牧民增收和当地生态恢复。要坚持本地化用工,尽力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让农牧民在干中学,在干中练,不断练就脱贫致富真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