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获悉,近期,我区交管部门发现有些车辆经过拉林高等级公路时,车主喜欢将车辆停靠在高等级公路两边的紧急停车带上。无故占用应急停车带,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极有可能引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极易造成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如果机动车在非紧急情况下无故占用应急停车带的,均罚款200元,记6分,15天内需要缴清,造成严重后果的需承担刑事责任。
拉林高等级公路平行于国道G318拉林段,建成通车后,拉萨至林芝车程从8小时缩短至5小时。拉林高等级公路走北线、大体沿318国道线或尼洋河路线展开,该公路建成为一条生态通道、绿色长廊、景观大道。
近日,记者开车从拉林高等级公路上经过时,发现很多过往自驾车主将车辆临时停靠在高等级公路两旁的应急停车带上,然后下车拍照、休息、玩耍,有些游客甚至不顾个人安危,站到公路中间隔离栏杆上拍照。
据自治区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快捷方便,但危险性也比较高。机动车占用紧急停车带只有三种情况:在高速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后,按规定允许自行处理的;行驶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行驶;交警人员示意机动车立即停车(及特殊情况仍然例外,如驾驶员突发紧急病症等),不允许车辆停在紧急停车带拍照、休息、方便等不文明现象。
该工作人员介绍,无故占用应急停车带,是一种违法行为,极有可能引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极易造成严重后果,根据《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如果机动车在非紧急情况下无故占用应急停车带的,均罚款200元,记6分,15天内需要缴清,造成严重后果的需承担刑事责任。目前,拉林高等级公路除了电子监控设备外,还有交管部门的巡逻人员,如果车辆无故停靠在紧急停车带被抓,面临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此外,服务区作为高速公路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便捷出行。拉林公路是西藏境内第一条具备服务区、停车区的高等级公路,沿线共计6对服务区、4对停车区。截至目前,拉林公路已交工验收具备运营条件的有4对服务区,4对停车区,分别是甘丹寺、金达、工布江达、百巴服务区和加色、皮康村、秀巴、多布停车区。日多、邦杰塘服务区因正在施工,暂不具备运营条件。
目前,甘丹寺、工布江达、百巴服务区已全面对外开放,服务区内的餐厅、超市、加油站、休息区、母婴室、公厕等已投入使用,能基本满足游客就餐、购物、休息、提供热水等需求。金达服务区、加色、皮康村、秀巴、多布停车区暂开启停车、卫生间、提供热水等基本服务,根据后期计划,餐厅、超市、加油站等服务配套设施将逐步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