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西藏新闻

不避让救护车就是不尊重生命 必罚!

时间:2018-09-01

本网讯(记者 张雪芳)近日,一则关于号牌为云L5D003的机动车驾驶员在铜牛路口拒绝为救护车让道的视频在网络大量转发,引起拉萨交警的注意,对此事件展开调查。

昨日,记者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8月24日19点30分左右,王某驾驶云L5D003号小型普通轿车在途经北京路与林廓路交叉路口时,遇到自治区人民医院急诊科救护车转运重症病人时没有依法避让,导致双方驾驶员发生口角。为使病人得到及时救治,明珠便民警务站民警进行了现场调解,之后王某驾车驶离。

8月28日,经口头传唤,王某到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受调查。其对没有依法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的事实供认不讳。该支队执法监督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一款,对驾驶人王某进行了记3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向公众及明珠便民警务站民警道歉。

拉萨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救护车属于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都是在救命。在救护车与“死神”赛跑的过程中,所有的驾驶人都有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进行避让。

  • 上一篇:暑运结束 拉萨火车站客流量突破100万人次
  • 下一篇:班戈县启动商贸流通综合试点流动配送工作 11个配送点首次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