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西藏新闻

西藏法院执行案件案款管理实现“一案一账户”

时间:2018-09-11

本网拉萨9月9日讯(记者 旦增旺姆)日前,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经与区内多家银行协商,为便于将执行案款及时兑现给申请执行人,最终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达成管理协议,并于今年上半年两次组织技术人员对法院干警进行管理培训。截至8月,全区法院均实现了执行案件案款管理“一案一账户”。

2017年2月7日,为规范对执行款物的管理工作,避免在执行案件中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出现,提高工作效率,最高法院修订了2006年5月18日发布的《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要求各级法院加强对执行案件款物的管理。为切实落实好最高法院的规定,自治区高院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主要领导指示要严格按照最高法院规定和区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建立执行案件案款管理“一案一账户”,并及时制定专户管理办法,规范涉案款物管理。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年珠介绍,“一案一账户”的建立,将加强对执行案款的信息化管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实现案款流程控制、统计分析、发放提醒、节点控制等功能,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从而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 上一篇:西藏将开展全国第六次卫生服务调查
  • 下一篇:拉萨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