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那曲10月3日电(记者 旦增旺姆)近日,我区第一起拒执罪案件在聂荣县人民法院宣判,判处被执行人玉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庭审现场,聂荣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玉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事实及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玉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了解,2016年以来,我区法院先后冻结失信被执行人银行存款6000余万元,扣划800余万元。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465人次,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限制高消费2609次,司法拘留81人,罚款2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