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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率先实现有意愿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100%目标

时间:2018-10-20

截至2017年年底,全区七市地60周岁以上人口总数为278555人,占户籍人口数的8.47%。为了使全区的老人“老有所养、心有所依”,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养老扶持政策,推进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老年护理院的建设,改善孤寡老人的收养供养条件,建立适度普惠养老服务体系,提高集中供养率。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截至2017年年底,全区常住人口数3333553人,户籍人口数3287171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人口总数278555人,占户籍人口数的8.47%;65周岁以上人口总数190340人,占户籍人数的5.79%;100周岁以上人员数117人。

据了解,2016年自治区政府下发了《西藏自治区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发放护理补贴。据统计,2017年,全区享受补贴的老人共有26230人,领取资金15085320元。

据统计,2017年全区享受80岁以上寿星健康补贴人数30784人,领取寿星健康补贴资金1212.85万元。其中,80岁至89岁27559人,每人每年300元,资金1048.28万元;90岁至99岁3137人,每人每年500元,资金193.35万元;100周岁以上89人,每人每年800元,资金8.48万元。

自治区民政厅老龄办副主任李健宁介绍,拉萨市、山南市根据自身财政收入开展了提标扩面工作,即领取年龄降至70周岁,各年龄段补助标准也做了相对提高。人均预期寿命有所提高,领取寿星健康补贴人数在逐年增多,以区直、中直单位为例,2017年领取人数为2663人,补贴资金83.66万元。2018年初步统计人数为2874人,补贴资金90.55万元。

据了解,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养老扶持政策,推进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老年护理院的建设,改善孤寡老人的收养供养条件,建立适度普惠养老服务体系,提高集中供养率。在城镇基本建立了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农牧区也初步建立了以家庭养老为主,以土地保障为依托,以社会扶持为补充的养老保障体制。

“为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各市地为8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寿星证》,可享受寿星健康补贴,2017年全区共有30784位老人受益。”李健宁说,此外,自治区党委、政府也非常重视五保老人的生活,在原有社会福利机构基础上改建和新建了95个五保户集中供养机构,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万余人,率先在全国实现了有意愿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100%的目标。对有意愿的五保老人进行集中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等五项生活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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