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制定的《西藏自治区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和《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制度改革过渡期间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职责分工的通知》要求,我区今年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制度改革。将原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定和产地认证合二为一,实行产品认定的工作模式,下放到省级农业农村行政部门承担。我区已认定32个农产品,认定证书也将颁发。
产品认定和产地认证合二为一
近年来,我区在“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方面大下功夫,只为保证“舌尖上的安全”。其中,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是为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而实施的政府质量安全担保制度。
业内人士介绍,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的生态环境质量,生产过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规范,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控制在安全质量允许范围内,安全质量指标符合《无公害农产品(食品)标准》的农、牧、渔产品(食用类,不包括深加工的食品)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产品。
今年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制度改革,将原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定和产地认证合二为一,实行产品认定的工作模式,下放到省级农业农村行政部门承担。我区以白朗绿色蔬菜发展的蔬菜基地为试点,已认定了包括辣椒、大蒜、草莓、火龙果、花椰菜、香瓜、茼蒿、葡萄等蔬果在内的32个农产品,认定证书也即将颁发。
“我区第一张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目前正在农业部打印,即将出炉。”自治区绿色食品办公室主任王海介绍,“以往我们都是对单个产品进行认证,现在我们推进整体认证,对整个生产基地的土壤、水质、空气进行检测,同时还涉及管理工作等方面,更大程度上保障了农产品安全。”
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
无公害农产品的认定程序是什么呢?“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和复查换证由市(地)级工作机构受理和初审,对申报产品、申请人资质、申请书(申报)材料等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条件的单位,组织注册检查员开展产地环境调查和现场检查,并出具相关材料,检查合格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产品和产地环境进行抽样检测,并由检测机构出具《产地环境检测报告》等材料。最后由市(地)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将全套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自治区绿色食品办公室。”自治区绿色食品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接到申报材料后,我们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通过后进行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颁证”。
自治区绿色食品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主要审核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和符合性,认定的产品是否在《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产品目录》公布的食用农产品目录内,申请书中内检员应经过省级工作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原内检员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然有效)。”初审和复审由市(地)级工作机构组织完成,终审由自治区工作机构组织检查员集中交叉审查完成。
此外,还要进行现场检查和产地环境调查。据悉,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需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提出复查换证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