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卢鑫)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精神,我区成品油销售价格自2018年11月2日24时起同步下调。
拉萨价区95号汽油每吨由12490.21元下调为12076.98元,每公升由9.37元下调为9.06元,降0.31元。92号汽油每吨由11828.10元下调为11427.60元,每公升由8.86元下调为8.56元,降0.30元。89号汽油每吨由11160.60元下调为10786.80元,每公升由8.36元下调为8.08元,降0.28元。
昌都价区95号汽油每吨由13811.21元下调为13383.37元,每公升由10.33元下调为10.01元,降0.32元。92号汽油每吨由13072.26元下调为12670.86元,每公升由9.77元下调为9.47元,降0.30元。89号汽油每吨由12322.98元下调为11948.34元,每公升由9.21元下调为8.93元,降0.28元。
阿里价区95号汽油每吨由14332.64元下调为13918.17元,每公升由10.72元下调为10.41元,降0.31元。92号汽油每吨由13567.32元下调为13165.92元,每公升由10.14元下调为9.84元,降0.30元。89号汽油每吨由12804.66元下调为12430.02元,每公升由9.57元下调为9.29元,降0.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