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次吉)近日,两名乘客来到拉萨出租车投诉中心,称自己乘坐出租车时与驾驶员发生争执,要投诉驾驶员。工作人员调取车内监控并根据驾驶员的叙述得知,当时两名乘客其中一人为醉酒状态,两人上车后在车内骂人,驾驶员误以为是在说自己,因此引发争执。而下车后争执升级为互相推搡,当时一乘客拿包打驾驶员。
在拉萨出租车投诉中心,该乘客表示争执中驾驶员朝自己吐口水,导致自己脸部过敏,上不了班,要求驾驶员赔偿。当时投诉中心负责人单增云旦明确告知乘客,涉及赔偿问题需要去派出所进行协调解决。并且,如投诉不成立,乘客还需赔偿出租车驾驶员相应的误工费。
最终,派出所根据车内监控与路面监控显示,驾驶员没有责任,投诉不成立,乘客需赔偿驾驶员200元误工费。“不是说投诉不成立就都要给误工费,而是在确定投诉不成立后,乘客还要求驾驶员当面对质,再一次确定投诉不成立才需给误工费。”单增云旦解释道。
其实在乘客投诉驾驶员,觉得自己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同时,很多驾驶员也觉得很委屈。比如乘客半夜坐车,有喝醉闹事、到达目的地不给车费的……这些情况时有发生,导致驾驶员不敢半夜拉路程远与醉酒的乘客。
对此,拉萨出租车公司也有明确规定,驾驶员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但凡夜晚有乘客需前往夺底乡时,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前往最近的管辖警务站备案。同时,出租车因乘客需求前往其他市地时也需向公司报备。如乘客拒绝驾驶员备案要求,驾驶员可以拒载,此时乘客投诉驾驶员,投诉也是不成立的。
乘客在出租车上遗落物品时,要求驾驶员为其送来的,乘客需承担驾驶员空车过来的费用。有乘客在拿回自己遗落的物品后还会投诉驾驶员。在此告知,除非是驾驶员不承认自己捡到物品,不归还遗落物品被发现,不然在乘客拿到物品的情况下,这种投诉是不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