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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 “双十一”剁手 谨防这七种套路

时间:2018-11-10

一年一度的购物盛宴“双十一”又要来了,自治区工商局以及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特别关注“双十一”,因为购物高峰也是交易纠纷和物流高峰期。为了让大家有更好的购物体验,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发布七种比较常见的套路,提醒并不十分了解“双十一”销售套路的你,理智拔草、谨慎剁手。

套路1 折扣套路

预售价、尾款价、到手价、销售价……领券立减、定金膨胀……跨店优惠、店铺优惠、加购指定商品更优惠……商家的这些折扣套路层出不穷,消费者却不能头脑清晰地购物,甚至弄不清楚交易价格而产生纠纷。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尾款价不是到手价,所有优惠不一定能叠加使用,应仔细了解平台购物规则。同时,要留存好与客服的聊天记录、购物单据、订单信息等,便于产生纠纷时进行维权。

套路2 红包套路

满减红包、抓猫猫得红包、火炬红包、预售红包……各种红包五花八门,但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才发现,要么不满足优惠券使用条件,要么该商品不参与满减,红包优惠券使用常常暗藏门槛。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领取各类红包及优惠券时需看清使用规则,并提前向客服咨询清楚是否存在使用门槛,避免出现满减不减,优惠券不优惠等情况。

套路3 “定金”套路

部分商家刻意混淆“定金”与“订金”,二者的区别在于“定金不退,订金能退”。而很多平台预售商品中要消费者支付的多为“定金”,而非“订金”,虽然定金翻倍看似十分优惠,但如果消费者不支付尾款则商家不会把定金退还。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支付“定金”前应仔细查看商品的预售介绍,咨询客服关于“定金是否可退”等问题,并保留订单截图、与卖家进行沟通的聊天记录等凭证。

套路4 “先涨后降”套路

部分电商平台某些商品在“双十一”促销前先涨价,而在促销当天降价,徒有优惠打折之表,实则价格持平甚至上涨,促销活动名不副实,消费者购买这些商品并没有得到实惠,甚至更亏。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应做到理性消费,按需购买,勿贪低价。根据自身需要制定采购计划,提前关注商品价格,避免冲动消费,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套路5 刷单套路

部分电商平台存在刷单炒信行为,严重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近两年“双十一”期间投诉情况显示,投诉主要集中在服装鞋帽、化妆洗护、家居家纺等领域。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应擦亮双眼,切莫仅凭信誉高低选择商家,可通过查看追加评论等途径多方面了解。

套路6 发货套路

“双十一”期间,交易量激增导致很多商家不能如约发货,为了避免被投诉,一些商家选择虚假发货,交易页面显示已发货,可是消费者迟迟查不到物流信息。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商家若因订单增多导致发货延迟,应在交易之前与消费者进行协商约定,主动告知确定的发货时间,而不是虚假发货。消费者在“双十一”期间购买急需用品应与商家确定发货时间,避免商家虚假、延迟发货而造成损失。

套路7 诈骗套路

“双十一”电商大促期间往往是网络诈骗高峰期,各类诈骗如钓鱼木马、中奖、退款、货到付款、秒杀等诈骗手段均让消费者防不胜防。因此消费者需提防信息泄露,莫贪小便宜。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要注意防范网络交易风险,增强安全支付意识,切勿轻信他人的付款要求,不要点击不明链接、不要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或扫二维码等。不轻信退款及中奖电话,对于货到付款的要先验货再付款。

为了营造安全放心的网购价格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出现消费纠纷,且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要及时向12315投诉或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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