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将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一站式”绿色服务通道
符合条件最高可获30万元启动资金
日前,西藏出台了《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2017年1月1日后毕业五年内,并取得营业执照,在我区返乡村(不含镇、居委会、社区)创业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将给予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
政策鼓励
一次性发放5000元安家费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了解到,针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经审核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对其每人给予6万元、每户最高可达24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对农牧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且从事农牧业产业创业的,对其每人给予6.5万元、每户最高可达26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对农牧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海拔或边境乡村从事农牧业产业创业的,对其每人给予7万元、每户最高可达28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项目符合当地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带动1名及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增收脱贫的,对其每人给予最高可达10万元、每户最高可达3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残疾人高校毕业生返乡村创业的,对其给予每人7万元、每户最高可达28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
对返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5000元一次性安家补贴,按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月度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3年;对在高海拔和边境乡村创业的,发放6000元一次性安家补贴,按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月度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3年等优惠扶持。
加强培训
提升毕业生创业创新能力
为确保这一政策落到实处,西藏各市(地)、县(区)人社部门会同发改、农牧、商务等相关部门,依托本地资源禀赋,将投资少、效益高、风险低、见效快,符合产业发展,契合返乡高校毕业生自身特点的项目筛选入库,适时发布创业项目信息。
西藏各级人社部门将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组织成立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协会,为返乡创业高校毕业生指派专门的创业指导师,实行定向跟踪辅导,提升创业能力。探索在创业协会中设立党组织,提高对创业工作的政治引领和组织化程度。
进一步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西藏将建立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一站式”绿色服务通道。设立市(地)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基金,贷款额度、期限和贴息政策按《实施意见》执行,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贷款实行免抵押担保政策,由创业担保基金予以全额担保。大力推行“一张表、一套资料、一个窗口”登记,让高校毕业生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中坚力量。为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能力,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将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中心、创业孵化基地等,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新素质培养、创业项目指导、开业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提升毕业生创业创新能力。
同时,依托各高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开展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帮扶和服务。健全以政策支持、项目评定、孵化实训、科技金融、创业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业创新支持体系,将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开展的“试创业”实践活动纳入政策支持范围。(记者 韩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