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张雪芳)很多人由于害怕、心存侥幸等原因,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认为民警不会将其抓获。近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西大队辖区发生一起伤人逃逸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受伤,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为严惩肇事司机,城西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经过走访调查,于11月19日18时将肇事车辆及驾驶人查获。
事情发生在11月17日7时30分许,行人朗先生从北京西路某路段穿越马路时,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机动车将其撞倒受伤。事件发生后,朗先生还没有缓过神来,肇事司机就立即驾车逃离了事故现场。见肇事司机逃离,朗先生随后拨打了110报警。
城西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驱车赶往现场。经过对事故现场的仔细勘查,民警发现肇事车辆留下来的线索并不多。经过走访调查,民警最终确定了肇事逃逸车辆的车牌号。根据该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民警于11月19日18时许,在堆龙德庆区某村查获肇事司机顾某及其所驾驶的车辆。
随后,民警将驾驶人顾某传唤至城西大队做进一步取证工作。通过对监控视频、车辆行驶轨迹及车辆受损部位比对,驾驶人顾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发生碰撞后,我看见行人倒在了路上。加上心里害怕,我就开车跑了。”顾某说。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