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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中院审结全区首例互联网侵权纠纷案件

时间:2018-12-01

本网讯(记者 王巍巍 实习记者 刘凡)近日,拉萨中院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庭)顺利审结全区首例互联网侵权纠纷案件。经审理查明,该案侵权人将著作权人的涉案歌曲《也许》,以“偷梁换柱”的形式将原创者姓名改为侵权人名字,在对曲调进行小部分改动后大肆在网络直播平台进行直播,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办案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侵权人法律意识淡薄,对侵权行为的认知度不高。经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对侵权人进行法律释明,侵权人认识到侵权违法行为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并诚恳向著作权人赔礼道歉,取得了著作权人的谅解。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侵权人立即停止在网络直播平台以原创的名义演唱涉案作品《也许》,同时侵权人向著作权人支付赔偿金1万元,双方达成谅解,案件圆满审结。

当今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商业作品传播的重要途径,诸如数字音乐、影视作品、文学作品等,传播方式更灵活,范围也更加广泛。与此同时,由网络传播引发的侵权纠纷也频繁发生,给现有的版权制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新形势,拉萨中院积极探索涉互联网侵权案件审理新模式,切实加大对涉网络侵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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